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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志

①五十五卷,首一卷,清苏益馨等修,梅峰纂。苏益馨,晋宁人,曾任石门县知县。梅峰,邑人,举人,曾任晃州厅训导。《石门县志》嘉庆二十三年(1818)刻本,为五十五卷首一卷,分为:卷一,星野。卷二,图考。卷三,建置、沿革。卷四,疆域。卷五,形势。卷六,山川。卷七,户口。卷八,田赋。卷九,水利。卷十,城池。卷十一,关隘。卷十二,津梁。卷十三,古迹。卷十四,公署。卷十五,学校。卷十六祀典。卷十七,祠庙。卷十八,风俗。卷十九,兵制。卷二十,屯田。卷二十一,边防。卷二十二,驿传。卷二十三,铺递。卷二十四,苗瑶。卷二十五,武功。卷二十六,屯练。卷二十七,寺观。卷二十八,盐法。卷二十九,茶法。卷三十,钱法。卷三十一,木政。卷三十二,权政。卷三十三,矿政。卷三十四,蠲政。卷三十五,职官。卷三十六,选举。卷三十七,封荫。卷三十八,政绩。卷三十九,人物。卷四十,列女。卷四十一,隐逸。卷四十二,流寓。卷四十三,仙释。卷四十四,方伎。卷四十五,古帝王。卷四十六,故宫。卷四十七,陵墓。卷四十八,僭窃。卷四十九,艺文。卷五十,典籍。卷五十一,金石。卷五十二,物产。卷五十三,祥异。卷五十四,杂识。卷五十五,外纪。此志各门附有小序,简明扼要。星野简略,甚合体裁。建置、沿革、疆域、山川,悉能详记其实。图亦纤悉可观。关隘、屯田、边防,搜辑故实,有裨典要。② 十四卷首一卷,清林葆元、陈煊修,申正箓纂。林葆元,字树香,顺天大兴(今北京大兴县)人,同治五年(1866)任石门县知县。陈煊,字春皆,贵州湄谭人,进士,同治七年(1868)任石门县知县。申正箓,字旭亭,邑人,贡生,候选训导。石门县志创自明天顺间,久佚无考。清康熙时县令张霖、许湄先后搜辑,简略不备,均未授梓。至嘉庆二十三年(1818)县令苏益馨编纂成书,石门县始有志。兹篇则为续苏志而作。《石门县志》同治七年(1868)刻本。此志艺文所辑,多有关于地方建置之文词,广征博考故实。杂类之摭史纪闻,能引史以补阙疑,并订其传闻异词之说。纪闻甚鲜怪诞不经之事。辨伪之末,有石门名考一篇,引证详实,可补沿革之未尽。综观全书,颇能正旧志之讹伪,补其疏漏,可谓佳作。有同治十三年(1874)补刻本和民国二十五年(1936)铅印本。

①十二卷。清邝世培主修。祝文彦纂,杜森纂修。邝世培曾为石门县知县。《石门县志》康熙十五年(1676)刻本。全书十二卷,分为:卷一二纪疆,为目十,有县表、沿革、星野、城濠、封域、山川、河梁、赋役、物产、古迹。卷三纪制,为目八,有公署、邮舍、仓廒、坛壝、庙祀、寺观、坊表、坟墓。卷四为纪官,为目八,有官制、县职、师儒、驿官、阴阳僧道官、驻防、名宦崇祀、循良。卷五纪士,为目十,有荐辟、进士、乡举、岁贡、胄监、戚畹、貤封、任子、武职、椽吏。卷六纪献,为目九,有乡贤、崇祀、政事、文学、高行、篇谊、才艺、列女、乡饮。卷七至十纪文,为目五,有记、序、杂文诗赋。卷十一纪闻,为目三,有灾祥、风俗、遗事。卷十二纪闻,为目四,有仙、释、方伎、丛谈。石门为越之御儿地,亦称语儿。五代时始为崇德县,历宋元明三朝。至清,康熙元年,始称石门。自宋淳祐始有《语溪志》,明正、隆、万三朝,有《崇德县志》,此篇为石门第一志。现有清康熙十二年(1673)修,十六年(1677)续修刻本。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增刻本。②二十六卷,首一卷。清耿维祜修,潘文辂,潘蓉镜纂。耿维祜嘉庆时任石门县知县。《石门县志》嘉庆二十三年(1818)修,道光元年(1821)刻本,此志简明扼要,便于省览。其中以土田、赋役、蠲恤、水利诸门,记载尤为详尽。其他各条,都纠正前志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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