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卷,清黄虞稷编。黄虞稷(1627-1691),字俞邰,又字楮园,江苏南京户部街人,是一位精通元明史事的版本学家和目录学家。先世泉州人,其父官至南京国子监丞,好读书,喜收藏,且多有著述。黄虞稷从小
十二卷。明沈越撰。越字中甫,又字韩峰,明南京锦衣卫人。嘉靖进士。授罗田知县,改平江。后任山东道御史,谪开州通判。历卫辉推官,德安同知。著有《嘉隆两朝闻见纪》、《麓村诗》、《草新亭漫稿》。越因薛应麟《宪
一卷。又称《词林韵释》。此书原不著录撰人姓氏。《丛书集成》收入此书,题为“宋菉斐轩刊本”。清厉鹗以后,俱认为是宋人作品,经赵荫棠考证,方确定此书是明人所撰,产生于《琼林雅韵》之后,《千顷堂书目》谓此书
① 一卷。清陆遇霖编纂。陆遇霖,江苏丹徒(今江苏丹徒)人。曾为归德郡丞。是书开头有陆遇霖自序及凡例,后有门人张伯行跋。首载孔子、曾子论孝及历代表章,大旨认为《孝经大全》、《孝经笺注》、《孝经易知》等书
五卷。清姜兆锡(详见《周易本义述蕴》)。是书据世传《孔丛子》,删去《连丛子》上下篇,又删去《小尔雅》、《诘墨》二篇,以记孔氏言行者编为五卷,每条之下,略仿诗序之例,注曰“此言,某义也”,故谓之正义。其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以为数九则满,数六则谦,谦则益。所以大易总不外九损三,变为坤六。坤六益三,变为乾九。或乾九坤六交相损益,十有八变以成卦而已。自以为《易经》成卦之论至此而定,故以“定议”名之。《四
五卷。明钱彭曾撰。彭曾号觉龛,钱塘(今浙江杭州市)人。此书用注疏本,没有载经文,只标明每节题目。首为图说,方圆黑白均是易外枝节,但从宋代以来,犹有所受。又旁及历法、推步、奇门、九宫、干支、纳音,虽不得
八卷。明郑若曾撰。若曾有《筹海图编》十三卷,已著录。是编为江南倭患而作,兼及防御土寇之事。卷首有郑氏《原序》一篇,叙本书述作之缘由。“三吴者,朝廷之重地也,留都(案明以南京为留都)门户在焉,国家财赋先
一百种。清崇文书局辑。该丛书辑录先秦至明代百种子部著作,其中儒家类二十三种:《孔子家语》、《孔子集语》、《荀子》、《孔丛子》、《新语》、《忠经》、《新书》、《盐铁论》、《新序》、《扬子法言》、《方言》
十二卷,明陈嘉策修,何棠等纂。陈嘉策,万历初年知绩溪县事。何棠,字师召,浙江仁和人,举人,官至南京工部司务,万历八年任绩溪儒学教谕。绩溪自建邑以来,志无完书,明成化年间,侍御李宗仁谪簿是邑,延汪宪纂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