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高平县志
十六卷。清陈学富、庆钟修,李廷一纂。庆钟字持盦,满洲人,出身进士,光绪三年(1877)任高平知县。后调署阳高,六年复任。《续高平县志》光绪六年(1880)刻本。此志系续同治六年知县龙汝霖志而作。可称之处有一,即有关民生如赋役、税课、贡篚等类,记述十分详备。
十六卷。清陈学富、庆钟修,李廷一纂。庆钟字持盦,满洲人,出身进士,光绪三年(1877)任高平知县。后调署阳高,六年复任。《续高平县志》光绪六年(1880)刻本。此志系续同治六年知县龙汝霖志而作。可称之处有一,即有关民生如赋役、税课、贡篚等类,记述十分详备。
二卷。民国金梁撰。金梁久宦东三省,热衷于清朝掌故,长辽政焜,尝令各属纂辑乡土记。备续《盛京通志》,又以《吉林通志》尚有所遗,每欲取而补辑之。民国九年(1920),孙烈臣督黑龙江,以黑龙江省通志事相属。
一卷,附录一卷。明潘府(生卒年不详)撰。潘府,字孔修,号南山,上虞(今属浙江)人。成化末进士,官至太常寺卿。晚年布衣蔬食,以发明经传为事。《明史·儒林传》有传。该书认为《孝经》都是孔子之语,不应强分经
二卷。清方鲲撰。方鲲字羽南,安徽桐城人。其书不载经文,也不按周易卦次,只根据《大传》八卦相荡之义,画成纵横图,八卦相重,一卦荡为八卦,所以取名为《易荡》。每卦各自成说,说后附有自注、集注以及补遗。卷首
二卷。清郝懿行(详见《易说》)撰。该书撰成于嘉庆十四年己巳(1809),刺取《春秋》前后经文,分别部居。他以方苞《春秋比事》一书便于省记,删其繁复,订正舛误,以经证经,借以发挥经义。该书有清道光七年赵
①四卷,图一卷。明郑敷教撰。敷教字汝敬,江苏吴县人。崇祯三年(1630)举人。此编用注疏本,以程传、朱义为主,加以推广,阐发其说,故取名为“广义”。凡是诸儒之说与传、义相符的则采用,稍有不相符合的则去
十六卷。《补注》一卷。清袁枚(1716-1798)撰。清石韫玉(1756-1837)笺。袁枚字子才,号简斋,又号随园,晚年自号仓山居士、随园老人。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清代诗人。乾隆初进士,改庶吉士。
一百卷。亦称《唐宋白孔六帖》,《白氏六帖》,《白氏六帖事类集》,或《白氏经史事类六帖》,唐白居易(772-846)、宋孔传(生卒年不详)编撰。白居易,字乐天,晚年自号香山居士,下邦(今陕西省渭南县)人
六卷。林纾编。林纾,闽县(今属福建省福州市)人。清光绪中节录《明史纪事本末》以成该书,供教授明史之用。传本有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五成学堂铅排本。
七卷。清沈嘉辙(约1729年前后在世)、吴焯、陈芒光、符曾(1688-?)、赵昱(1689-1747)、厉鹗(1692-1752)、赵信(1701-?)等同撰。沈嘉辙字栾城,焯字尺凫,曾字幼鲁,皆钱塘
一卷。清茆泮林(生卒年不详)撰。泮林已有《毛诗注疏校勘记校字补》,已著录。泮林著此书的目的,是因为《吕氏春秋》十二纪正文及注,各纪后人改易。同人毕沅所校,只据《礼·月令》,而《朱子经传通解》附注吕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