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坛史案
五卷,清张鹏翼撰。张鹏翼,字蜚子,晚号警庵,连城(今福建连城县)人,贡生。出生于明末,在社会动荡不安中,他仍不废学业,锐志问学,自治严整,读《四书五经》,多有所获;其著作有《说略》、《理学入门》、《后四书》、《相将谏三谱》、《芝坛史案》、《中华世统图说》等。其中《芝坛史案》一书是张鹏翼从各史籍中摘取史事,仿照判断定案的手法,一条为一案,然后加上自己的评断,但其论断之词多迂阔,不合本意。此书为湖北巡抚采进本。
五卷,清张鹏翼撰。张鹏翼,字蜚子,晚号警庵,连城(今福建连城县)人,贡生。出生于明末,在社会动荡不安中,他仍不废学业,锐志问学,自治严整,读《四书五经》,多有所获;其著作有《说略》、《理学入门》、《后四书》、《相将谏三谱》、《芝坛史案》、《中华世统图说》等。其中《芝坛史案》一书是张鹏翼从各史籍中摘取史事,仿照判断定案的手法,一条为一案,然后加上自己的评断,但其论断之词多迂阔,不合本意。此书为湖北巡抚采进本。
十卷。清章藻功(约1711年前后在世生卒年不详)撰注。章藻功字岂绩。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幼承家学,工骈文,以新巧胜。康熙四十二年(1703)进士,授庶吉士。在官五月,即引疾归,事母终身。是书内容:卷
一卷。清宋懿修撰。懿修,浙江归安(今浙江吴兴)人,官至山阴训导,著有《观澜录注》、《经书笔记注》、《读书笔录注》等书。《中庸余论》乃安溪李光地所著,其分《中庸》为十二章。懿修就此书作论,取义理可互相申
四卷。明俞邦时(生卒年不详)撰。俞邦时号敬轩,新昌(今属浙江)人。此书名曰“一书”,其意是以“一”为本。第一卷曰《元卷》,又分为《一元》、《两仪》、《三才》、《四象》。第二卷曰《副卷》,又分为《一天》
一卷。魏王肃(195-256)撰。清马国翰辑为一卷。肃字子雍,东海郯(今山东郯城西南)人。魏经学家。曾遍注群经,不分今文、古文,对各家经义加以综合,注有《尚书》、《诗》、《三礼》、《左传》、《论语》。
二卷。宋释少嵩撰。生卒年不详。释少嵩字亚愚。其序曰:“嘉定五年(1212年),予年十九。其秋自穆湖买船由鄱阳九江之巴河,往来凡数月。每遇景感怀,因集句作渔父词以自适。”所集不甚工,此集有《永乐大典》本
二十卷。明曹履吉(约1631年前后在世)撰。曹履吉,字之甫,安徽当涂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四十四年(1616)进士。官至河南提学佥事。著有《博望山人稿》。是集凡二十卷。诗六卷,文十一卷,尺牍三卷。刻于崇
一卷。清归真道人(生卒年不详)撰。归真道人姓陈氏,自号归真道人,正黄旗满洲人,陈芸窗之女,镶兰旗满洲内阁中书赫舍星氏巴尼浑之妻。此书前有英和、毓华所作序言,李廷均、张旭、蒋氏之女等及其子明昕所写题词。
一卷。宋鲁訔撰。鲁訔字季钦(一说季卿),嘉兴(今属浙江)人。官至福建提点刑狱公事。生卒年不详。此书是为唐代大诗人杜甫所作的年谱。鲁訔曾注杜诗,冠以此谱。后注轶而谱存。宋人为杜甫作年谱,始于吕大防。省以
二十四卷。清厉鹗(1692-1752)撰。鹗字太鸿,号樊榭,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康熙举人。博览群书,留心金石碑刻,精于宋、辽史实。所著尚有《宋诗纪事》。《辽史拾遗》成书于乾隆八年(1743)。仿裴松
①三十六卷,首一卷,清王让修,桂超万纂。王让,字涧东,河南新郑县人,道光二年(1822)来任祁门知县,旋去,五年复来任。道光五年(1825),安徽巡抚陶澍倡修安徽通志,檄各郡邑修志以陈,时祁门县知县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