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桑要言
一卷。清吕子香(生卒年不详)撰。吕子香,浙江新昌县人,曾任过天台县训导。《蚕桑要言》讲了与蚕事有关的各项事宜共三十九条,旨在鼓励、指导人们从事养蚕生产。书中所述客观、实际,具有较高实用价值。《蚕桑要言》有求志斋本,《续四库全书提要》也有介绍。
一卷。清吕子香(生卒年不详)撰。吕子香,浙江新昌县人,曾任过天台县训导。《蚕桑要言》讲了与蚕事有关的各项事宜共三十九条,旨在鼓励、指导人们从事养蚕生产。书中所述客观、实际,具有较高实用价值。《蚕桑要言》有求志斋本,《续四库全书提要》也有介绍。
中华书局1956年将《古书疑义举例》、《古书疑义举例补》、《古书疑义举例续补》、《古书疑义举例校录》、《古书疑义举例增补》五书汇为一编,名《古书疑义举例五种》。《古书疑义举例》七卷,清俞樾撰。俞氏生平
一卷。见《观古堂诗录》条。清叶德辉(1864-1927)撰。此书为辛酉(1921)寓京时所作。文三十余篇。其中或考证经典,或辨别泉币,或精研金石,或概论词曲,或详究五行,不仅文章典则高雅,亦多关于考订
一卷。清张瓒昭撰。张瓒昭字斗峰,湖南平江人。此书所刊行的,只是卷三,也就是《禹贡》一卷。开始时,此卷说秦汉以后,儒者的训诂皆局限于自己的见闻,不能推明圣人之意,表章此篇的实义,因而推明经文,力图补旧说
一卷。清王士祯(1634-1711)等著。王士祯字贻上,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新城(今山东桓台)人。顺治十五年(1658)进士,授扬州推官,迁国子监祭酒、翰林院侍讲学士,累官至刑部尚书。后因避讳改为士
八卷。清黄遵宪(1848-1905)撰。黄遵宪字公度,广东嘉应州(今广东梅州)人。以举人捐道员衔,曾任驻日本参赞,后调任驻旧金山、新加坡总领事。1896年和梁启超、汪康年创办《时务报》,推行新政,提倡
七卷。明闵如霖(约1545前后在世)撰。闵如霖,字师望,号午塘,乌程(今浙江吴兴县)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十一年(1532)进士,官南京礼部尚书。著有《午塘集》。是集为诗七卷,乃其门人吏部侍郎吴宏谟所编
二十七卷。明焦竑撰。焦竑生平事迹见《献征录》条。该书主要记载明朝人事迹。据书前自序称,作者谓明代诸帝皆有实录,而诸臣之事却不详,故撰成此书。书中自王侯将相以至庶人、方外、缁黄、僮仆、妾伎、无不备载。书
十卷。明陈士元(详见《名疑》)撰。本书为《归云别集》之一种。捃摭姓氏诸书,依韵分别编辑。凡平声一千七百一十四姓,上声六百八十九姓,去声六百零一姓,入声六百二十一姓,外蕃九十九姓,不入韵中。共三千七百二
六卷,附录一卷。清唐炯(1828-1908)撰。唐炯字鄂生,贵州遵义人,道光举人,官至云南巡抚。该书止于光绪十二年(1886),附录一卷为其子唐坚编,补年谱所未及者。书中对贵州剿匪、四川改革盐运及云南
见《悟真篇注疏》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