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行拾遗事录
四卷。作者不详。本书前三卷所记述宋范仲淹事迹,皆为行状、墓志所不载者,故曰《拾遗》。大抵采自《实录》、《长编》、《东都事略》、《九朝通略》诸书。而说部中可信者亦予以采录。第四卷记范仲淹子纯琇、纯仁、纯体、纯粹四人遗事。《四部丛刊》集部《范文正公集》附录。
四卷。作者不详。本书前三卷所记述宋范仲淹事迹,皆为行状、墓志所不载者,故曰《拾遗》。大抵采自《实录》、《长编》、《东都事略》、《九朝通略》诸书。而说部中可信者亦予以采录。第四卷记范仲淹子纯琇、纯仁、纯体、纯粹四人遗事。《四部丛刊》集部《范文正公集》附录。
不分卷。清刘霁先(详见《字湖轩左纬》)撰。此书附刻于《字湖轩左纬》之后,不分卷,大体上取《左传》事类,就其文辞排比成对偶之文。其中隐公四条,桓公九条,庄公十一条,闵公四条,僖公二十一条,文公十一条,宣
三卷。清代黄叔璥撰。黄叔璥见《南征记程》条。此书是作者把宋陈普《字义》(计一百五十三字)及清代孙承泽的增订《字义》、程达的《原字训》汇为一书,《广字义》意思是在《字义》一书的基础上增加了内容。
十卷。清查慎行(1651-1727)撰。查慎行字初白,号悔余,浙江海宁县人。康熙六年(1667)进士。官至翰林院编修。曾受业于黄宗羲,长于诗赋。此书名曰“集解”,实则发挥己见,大旨主义理,亦不完全排除
六十二卷。明汪宗姬(生卒年不详)撰。汪宗姬字肇郃。此书在《明史·艺文志》中作《儒数类函》,约刊本之误。书中所录故实皆以数统计,自一至万。书之体例冗杂。
十卷。明刘文卿(约1561-1602?)撰。刘文卿,字徯如,江西广昌人。生卒年不详。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官至南京兵部员外郎。文卿性孤介,曾忤权奸左迁。年仅三十三岁卒。此集为文卿文集,共十卷。其
一卷。《遗画题辞》二卷。清司马梅(生卒年不详)撰。司马梅,字梦素,江苏江宁人,青县知县司马庠之女,孔宪彝之妻。清代诗人。此书与朱玙《小莲花室遗稿》合刻一起。仅存《秋海棠》诗一首,与《瓶中桃花》跋一首。
一卷。清高而谦、高凤谦合撰。该书记其兄高凤歧事迹。凤歧字观桐,号愧室,福建长乐人,光绪八年(1882)举人。曾在两广总督岑春萱幕府做幕僚,因功擢为梧州知县。创办工艺厂、蚕桑学堂等事业。受御史于式枚推荐
① 十三卷。清李符清(1751-?)撰。李符清,字仲节,号载园。广东合浦人。乾隆四十八年(1783)举人。官开州知州。此集编年而不分体。首为翁方纲、法式善、洪亮吉、张问陶、赵希璜、宋湘、冯敏昌诸人题辞
见《葬书》。
六十卷,附录一卷,清张白撰。张白,字介臣,号定峰,江阴(今江苏江阴)人,县学生,肆力于学,尤精于史,于是穷四十年精力写成《读史大略》一书,另附子晋《史略》一卷。此书从开天辟地的远古时期,直至元末,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