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俗文
十九卷。清郝懿行(1757-1825)撰。懿行字恂九,号兰皋,山东栖霞(今属山东省)人。是书大量辑录了符合封建道德,维护宗法制度的清规戒律及对子女教诲、训导的言行。有《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十九卷。清郝懿行(1757-1825)撰。懿行字恂九,号兰皋,山东栖霞(今属山东省)人。是书大量辑录了符合封建道德,维护宗法制度的清规戒律及对子女教诲、训导的言行。有《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三卷。唐李冘撰,生卒年,生平均不详。其作者《新唐书·艺文志》和《宋史·艺文志》作“李亢”,另外一些钞本或“李元”、“李冗”,未详孰是。这部书是唐代兼收志怪和志人的笔记小说集。此书原本早佚,原书署名已难
四卷。明陈元瑞(生卒年不详)汇刻董其昌书。陈元瑞,生平不详。除此帖外,陈氏还刻有二十四卷的《玉烟堂摹古法帖》。该帖专刻董氏书迹,共有四卷,其中第一卷有《阿弥陀经》、《自叙》、《天台赋》、《洛神赋》,第
一卷。清俞樾撰。经义,为科举考试科目之一,以经书文句为题,作文阐发其义理。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下诏科举废除时文,改用“四书义”、“五经义。”俞樾遂根据科举要求,撰写了这一卷文章,作为学子应试的
十六卷。清代谢王宠撰。谢王宠字愚斋,陕西人。全书主要论述儒家为学之道及易理、性理之说等内容。其中卷一至卷四为“论语尊注解意”,卷五为“《小学》、《大学》、《中庸》、《孟子》指要四种”,第六卷为“《孝经
一卷。清张穆(详见《顾亭林年谱》)撰。谱主张佩芳(1732-1793),字荪圃,号卜山,山西平定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进士,历任安徽歙县、合肥知县,寿州、泗州知州等官,著有《陆宣公翰苑集注》、
①一卷。编者不详。谱主张煌言(1620-1664),字玄著,号苍水,浙江鄞县人。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举人。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与钱肃乐等起兵抗清,奉鲁王监国,官至兵部尚书。永历十三年(16
十四种,二十五卷。民国陆明桓辑。陆明桓字简敬,江苏青浦人。陆明桓之先人多有知名人士,而经清末战火,其著作丧失甚多;于是,陆明桓搜集清道光、咸丰以来,其先世伯叔群从著述,编成该族姓类丛书。收书有清陆日曛
一名《偃曝余谈》,二卷。明陈继儒(详见《邵康节外记》条)撰。书首陈继儒自跋云:“余入冬喜负暄读书,已渐相昵。往往狎夏日鼾睡以为快。庶几有鲁恭士阳之意与。客笑不能从。云:‘王僧达云:寒荣共偃曝。孟浩然云
①二十四卷,清华西植等修,黄炎等纂。华西植,字燕簏,号容齐,江苏无锡人,雍正元年(1723)副榜,乾隆三年(1738)举人,乾隆十三年(1748)任贵溪知县。华西植莅任后,奉令续修县志,遂取旧志为本,
一卷。清吕调阳(其生平著述未详)撰。是编系吕氏读许书之札记,立论多较通达。如论未有文字之先,“百物皆有名,其名皆俗所名也。圣人制书契,即本俗所名者,与之画出,故能使人人通晓,所谓万民以察也”。论形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