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骈枝
一卷。清刘台拱(1751-1805)撰。台拱字端临,江苏宝应(今江苏宝应)人,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举人。官至丹徒县训导。著有《刘端临遗书》,是书为其中的一部分。是书虽辩说不多,而持论精核。台拱本家传程朱之学,但此编卷首是《子贡曰》,以匡正朱注。该书有《刘氏遗书》本。
一卷。清刘台拱(1751-1805)撰。台拱字端临,江苏宝应(今江苏宝应)人,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举人。官至丹徒县训导。著有《刘端临遗书》,是书为其中的一部分。是书虽辩说不多,而持论精核。台拱本家传程朱之学,但此编卷首是《子贡曰》,以匡正朱注。该书有《刘氏遗书》本。
也称《履斋示儿编》。二十三卷。南宋孙奕(生卒年不详)撰。孙奕字季昭,号履斋,庐陵(今江西吉安)人。生平事迹不详。仅据书中第十卷称绍熙丁巳(当为庆元丁巳,1197年)三月,侍宴春华楼,听到大丞相周益公议
四卷。明毛宪撰。毛宪字式之,别号古庵。正德进士,官给事中。有《古庵文集》。毛宪在谏垣共八年,所上共三十一疏,集前有乡试策一篇,《谏垣奏草》在《古庵文集》外单独刊行。
一卷。清宗稷辰(1792-1867)辑。稷辰字迪甫,浙江会稽(今绍兴)人,道光元年(1821)举人,官内阁中书,累迁至山东运河道,年三十以疾告归。著有《躬耻斋文钞》、《躬耻斋诗钞》、《四书体味》等并传
四卷。明曹履泰撰。曹履泰,字大来,盐官人,天启五年(1625年)进士,擢吏科给事,被诬入闽,授太常少卿,再至兵部右侍郎,随唐王起兵,至黄台兵溃,跳崖,被两僧人救至黄严寺,未久死去。著有《浪吟集》一卷。
六卷。清许韵兰撰。许韵兰,生卒年不详,字香卿,浙江海昌人,明经许其卓之女,贵州铜江徐楘之妻。清代诗人。此书有道光七年(1827)红蔗山房刊本。书前有施鸾坡及其夫徐楘所作序言,及作者的自序,还有其夫徐楘
十卷。明张良知撰。张良知,字幼养,山西安邑(运城)人。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以南京户部员外郎,监督收放粮斛。时撰是书。其卷一为典制、卷二为部使、卷三为公署、卷四为经赋、卷五为仓库、卷六为官俸
十五卷。元唐惟明编辑。惟明曾官御史台掾史。成书于至正十二年(1352)。主要记载顺帝至元二年(1336)至至正十二年御史的典章制度,可与《宪台通纪》相互参照,考察元代的监察机构。此外,是书对元代后期的
四卷。《诗集》十一卷。《词集》六卷。清谭献(1832-1901)撰。谭献原名廷献,字仲修,号复堂,仁和(今浙江杭州)人。同治六年(1867)举人,屡试不第。曾入福建学使徐树藩幕。历官秀水县学教谕、安徽
见《皇明开运英武传》。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