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范泰衡撰。是书本遵汉儒,义从宋贤,参以已见,分节陈说,推陈出新。如说“格致”,木长为格,则本末贯,贯观其达;木各为格,则本末分,分观其到。又如说“致”,《春秋》曰“致女”,致是“往”的意思;《
一卷。清茹敦和撰。此书删取系辞传天数五地数五、参伍以变大衍之数、乾三策及说卦传昔圣人之作易等内容,自为图说,以明河图之数,大衍揲蓍之法。参即三,伍即五,三五得十五,即中央天五地十之合数。变之,即为二九
一卷。清陶越撰。陶越,字艾村,秀水(今浙江嘉兴)人。此书是其祖父随手散记。皆录天启、崇祯两朝遗事,见闻最真实。郡志中有不载或载而不详的,诠次,以续桑梓旧闻。此本为海宁县管廷芬手抄本。
一卷。通疑似 一卷。清胡垣撰。垣字紫庭,江苏浦口(今江苏浦口)人。垣潜心四书,尝拟著《四书十六通》。曰通解字、通校勘、通体例、通节目、通旨趣、通汉宋、通别解、通算理、通文法。先刊成通叙次,通疑似二种。
二卷。署亦畸编辑。亦畴清末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书后有跋,题其祖籍三韩,即今东北地区。跋中还称其祖于光绪癸未年建令辅堂,按期会讲。诸生有问答者,辄同他们反复辩论,回家后必转述给家塾,所录即其祖当年口
十卷。清朱用行撰。朱用行字翼承,新建人。此书大旨以朱子为主,首列《本义》,而以“正义”、“析义”次之。“正义”以阐发朱子之旨为主,“析义”则兼采他说。又认为象数不可全废,所以间采瞿塘来知德之说,补于“
一卷。清王谟辑。见于《宋史·艺文志》,但于作者及年代皆不著录。疑是唐代作品。王谟自《太平御览》辑录四条。有《汉魏遗书》本。
一卷。无名氏撰。此卷首尾完整。按七曜之名:蜜、莫空、云汉、嘀日、温没斯、那溢、鸡缓日。又分十二时,每日每时之下,缀以人生行事之吉凶祸福。俾人知所避忌。盖周而复始焉。此在我国历法中不但为创见,亦现存古历
各一卷。清丁谦撰。丁氏将《魏书》中《外国传》、《西域传》、《外国传补》里的许多地名加以考订,以求今地所在。作者着力搜罗,参诸史书,汇得备考之史料,值得珍视,但其中有不洽核之处,仍需参酌他书使用。《续修
十二卷。明程汝继撰。汝继字志初,又字敬承。江西婺源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官至袁州府知府。该书《凡例》云:“以朱子《本义》为宗,故名曰《宗义》。”但也往往有与《本义》不合者。朱之蕃为此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