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卷。清杨钟泰撰。杨钟泰字硕葊,山东招远人,嘉庆六年举人,官至大挑知县。本书专门解释《今文尚书》二十八篇。程题雁为之作序,程题雁在序中称杨钟泰是真正能够表露圣人心迹的人,此书汇集了众说的精粹。伏生为
七十六卷。清伯麟(?-1833)等奉敕编,伯麟,清大学士。满洲正黄旗人,由进士官至礼部尚书,道光三年调任兵部尚书。是书分“八旗处分则例”和“八旗绿营处分则例”。八旗处分则例分为公式、选举、考劾、限期、
一卷。近人李坤撰。李坤字厚安,云南昆明人。此书只解说齐风,往往折衷旧说而出己见。虽得失互见,然瑕不掩瑜。如辨郦道元《水经注》以营为营丘之误,考齐风还篇魏源《诗序集义》为胡公时所作之非,均为有据之说。此
五卷。明王九思(1468-1551)撰。九思字敬夫,号渼陂,陕西鄠县(今户县)人。弘治九年(1497)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九思酷好音律,曾倾资购乐工,学琵琶,得其神解。与李梦阳、何景明等齐名,后人
一卷。清于光华(详见《四书句读辨》)录。是书专就读《四书集注》说法。大旨认为每章总注及说性理处,一概不可缓。章内前后节脉络贯通,或前后章相承照应者,并宜细细玩味,不得随手点画,遗前忽后,抹煞先贤苦心。
六卷。元董鼎(生卒年不详)撰。鼎字季亨,别号深山,鄱阳(今江西波阳)人。宋末元初经学家。仕履及主要事迹均不详。鼎私淑黄干、董铢,黄、董皆朱熹门人,故其自序称“得朱子再传”,其学宗主朱熹。《尚书辑录纂注
三卷。不著撰人名氏。亦无编纂年月。据书内容,可推知约为宣统二年修。是书共三册,分别介绍颐和园、静明园,静宜园三处的各项事宜。其中所载:光绪二十一年(1895)二月,海军衙门奏准,已修齐各殿坐,统交颐和
三十四卷,明郑贤撰。郑贤,生卒年不详,字元直,莆田(今福建省莆田县东南)人,官震泽县教谕。《人物论》一书成于万历三十六年(1608),书的内容主要是历代史书中对人物的论赞,以及唐宋以来各家文集中论古之
二卷。清潘祖荫撰。潘祖荫(1830-1890),字伯寅,小字东镛,号郑盦,江苏吴县人。咸丰二年(1852)一甲三名进士,授编修,官至工部尚书。潘氏留心金石文字,其所藏见于《攀古楼藏器目》者凡四百五十器
一卷。元吾邱衍(1272?-1311)撰。邱衍字子行,号竹房,又号竹素,人称贞白先生,亦称吾衍,钱塘(今浙江杭州)人。隐居不仕,授徒以终。通经史百家之言,工篆籀,精文字音韵之学。著作尚有《续古篆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