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黄丕烈撰。嘉庆九年(1804)黄氏委托顾广圻作《百宋一廛赋》,自注刊行。十七年(1811)又并续得之宋本,编成此目。凡目中见著于《赋》所载者,约占一半,未有考证,以别此与《赋》载的异同,列举书
八十一卷。元许有壬撰。事迹见《圭塘小稿》条。此集原本一百卷。其弟有孚《圭塘小稿》序中称:“门生集录缮写方毕,先生捐官。犹子太常博士桢忽遭起遣,仓促之间,书籍失佚。”今本八十一卷,不知何时复正。内赋一卷
四卷,《附录》二卷。元末明初华悰韡(生卒年不详)撰。华悰韡字公恺,自号贞固处士,无锡(今属江苏)人。入明以后,不仕而终。为贻训子孙,取经史百家有关家教、礼学论述及自己心得,撰成此书,取千虑一得之义,定
见《伤寒直格方伤寒标本心法类萃》。
十卷首一卷,清王暨英修,曾茂林纂。王暨英,曾任金堂县知事。曾茂林,邑人,举人。考金堂县,唐为金水县,后晋为汉城县,宋为怀安县,元为怀州,明称为金堂县,迄无更易。金堂县志创修于嘉庆知县谢维杰,同治间续于
见《灵枢经》。
一卷。清林春溥(详见《春秋经传比事》)撰。林氏在明清学者考订孟子的基础上,以《竹书纪年》所载资料为主,仿司马迁《史记》采用《论语》中资料之例,将《孟子》内外篇有关材料,参考诸说,编次成此书。可与林氏所
八卷。康有为(详见《中庸注》)撰。首有自序。总论第一,性命第二,心身第三,仁义第四,礼智第五,孝悌第六,仁不仁第七,王霸第八,仁政第九,同民第十,政制第十一,外交第十二,战第十三,贵耻第十四,师友第十
五十卷。清姜炳璋(详见《诗序补义》撰。作者认为,《春秋》并无自己独有的一定体例,而《左传》所谓的“例”皆史家旧文,其来源有五:西周旧典、东迁后列国相沿之例,鲁史自相传授之例、霸国改定之例、鲁君臣私定之
一卷。清刘恭冕(详见《何休注训论语述》)撰。恭冕完成其父刘宝楠的《论语正义》(见《论语正义》)是书为《正义》刊后行的续作,为补《正义》之缺。其勼集先儒古谊,参考诸家之说,条举件系,写出留在家中,未及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