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时晴斋法帖
十卷。汪由敦(1692或1693-1758)书,乾隆二十三年钦定辑刻。汪由敦,字师苕(一作师茗,又作师敏),号谨堂,一号松泉,安徽休宁(今属安徽)人。雍正二年进士,官至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谥文端。汪由敦书法力追晋、唐大家,兼工篆隶。著有《松泉集》。在他去世后,清官宗乾隆钦命集其书为《时晴斋法帖》十卷并勒石。该帖所录书迹多为御制诗文及应制之作,但笔法深稳端劲,清净匀整,可见其学问渊博,多见古人法书真迹。有清内府本。
十卷。汪由敦(1692或1693-1758)书,乾隆二十三年钦定辑刻。汪由敦,字师苕(一作师茗,又作师敏),号谨堂,一号松泉,安徽休宁(今属安徽)人。雍正二年进士,官至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谥文端。汪由敦书法力追晋、唐大家,兼工篆隶。著有《松泉集》。在他去世后,清官宗乾隆钦命集其书为《时晴斋法帖》十卷并勒石。该帖所录书迹多为御制诗文及应制之作,但笔法深稳端劲,清净匀整,可见其学问渊博,多见古人法书真迹。有清内府本。
九卷。清唐一麟撰。唐一麟宜兴人。由贡生而官至江宁府学训导。此书成于乾隆十三年(1748)。大旨主于义理,与《本义》没有太大的异同,只是不取朱子卦变之说。《四库全书总目》入存目。
二种,二卷。清史致准(详见《尚书绎闻》)撰。二种为《尚书绎闻》一卷、《读左评录》一卷。两种本辞典均有专条介绍,可参阅。有光绪年间刊本。
二卷。明董其昌生平见《红绶轩帖》书。此帖为明柏乡(今属河南省)吕兆熊官任凤阳巡抚时,由于其祖父、父亲及妻室等三代受到朝廷诰封,而请求董其昌作此书。该书计有诗文十六首,共二卷,且有董氏自题成书原因。与董
十七卷。清胡调元撰。胡调元,福建长汀县人。嘉庆举人。任安徽沪州知府、颖州知府。是书前有作者自叙编书原委,其卷一为名例,卷二为婚姻、卷三为仓库、卷四为课程、卷五为钱价、卷六为祭祀,卷七为盗贼,卷八为人命
二十四卷。清赵继序撰。赵继序号易门,安徽休宁人。乾隆六年(1741)中举人。另著有《汉儒传经说》、《孔门弟子考》及诗文集。此书以象数言易,而不主张陈抟、邵雍河洛之说。认为作图者本于《易》,反谓作《易》
四卷。清吴震方(约1694年前后在世)撰。吴震方,字青坛,浙江石门人,生卒年均不详。康熙十八年(1679)进士,官至监察御史,罢归。著有《读书正音》、《岭南杂记》等。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康熙南巡
十卷。清钱林(1762-1828)撰。林初名福林,字叔雅,一字东生,号金粟,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嘉庆十二年(1807年)进士,官至侍读学士。熟于汉唐注疏。该书以碑志遗事进行编次,记述清代名人。惟对资
二百卷,刘昫等撰。刘昫,算不上是什么史学家,只因其在书成前一年作为监修宰相对全书定稿起过直接作用,书成后又领衔上奏,故题名“刘昫等撰”,沿袭至今。《旧唐书》的纂修,先后换过三任监修宰相。首任赵莹(88
一百五十四卷,明何乔远纂。何乔远,福建晋江人,万历十四年(1586)进士,授刑部主事。累擢礼部郎中,后因触犯宦官,被谪为广西布政司,不就归里,泰昌年间,召为太仆少卿,崇祯二年,再次引归。居家期间,博览
四卷。明傅振商编。生平见《古论无箸》条。是集选顾起元、焦竑、郭正域、叶向高四人之诗,每人一卷。系作者于崇祯元年(1628)为南京兵部侍郎时所刻,为有内府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