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卷。清方宗诚撰。本书卷一通论大义,卷二通论要义,卷三附论疑义。其中,卷三对于蔡沈《书集传》所未详者,则引他说以补充之;蔡传所未尽者,方宗诚就参以己意来发挥蔡氏观点;蔡传原有失误的地方,方宗诚就推原经
十卷。唐释齐己(生卒年不详)撰。释齐己自号衡岳沙门,湖南益阳人。此集系释齐己卒后由其门人酉文所编,交孙光宪编辑而成。首有天福三年(938)孙光宪作序。前九卷为近体,后一卷为古体。古体之后又有绝句四十二
见《养羊法》。
一卷。宋朱辅撰,朱辅字季公,南宋未桐乡(在今安徽桐城县北)人,朱翌子。其生卒直、仕履均不详。溪蛮即武陵五溪蛮,有雄溪、沅溪、酋溪、溪、辰溪、皆为蛮夷居新,清代其地属湖南辰州(今湖南沅陵)境。朱辅尝为官
《初集》四十八卷。《二集》一百卷。《三集》一百十二卷。《四集》一百十二卷。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1711-1799)撰。其生平详见(《御制文初集》(辞目)。弘历所著之诗甚富,号称一生写有十万余首诗。其
五卷。即《形声类编》。
四卷。清吴绡(公元1695年前后在世)撰。吴绡,字素公,又字片霞,号冰仙。江苏长州(今江苏苏州)人,吴水苍之女,常熟许瑶之妻。许瑶,字文玉,顺治九年(1652)进士,官至关内参议道。明末清初画家、诗人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
五卷。清施彦士(1775-1835)撰。彦士字朴齐,江苏崇明(今上海崇明)人。著有《求己堂》、《海运图记》、《春秋日食考》等。《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都不载《孟子外书》。《
六十五卷,首一卷,清蒯正昌等修,胡九皋、刘长谦、黄诗笙撰。胡九皋,字鹤樵,湖北荆门州人,监生。刘长谦,字吉人,本县人,同治十二年(1873)举人,官国子监学正。黄诗笙,本县人,同治六年(1867)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