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云烟过眼录续录》,一卷。《云烟过眼录》,南宋周密(1232-1298)撰。周密事迹详见《武林旧事》。此书主要记述作者所见名书、名画及琴、盏、玉印、法剑、玉圭、玉佩、金冠等古代器物,以记述名书、
一卷。汉费直撰。清马国翰辑。费直字长翁,东莱(今山东莱州)人,治易为郎,至单父令,其事见于《汉书》。据《隋书·经籍志》载:梁有汉单父令费直注《周易》四卷,亡,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载称,有费直《周易
见《兵经》。
六十卷。清黄以周(1828-1899)等撰。以周字元同,号儆季。浙江定海人。同治举人,历充教官,治经,精“三礼”。著有《礼书通故》、《经训比义》、《子思子辑解》、《古文世本》等。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十一卷。清诸锦(1686-1769)撰。诸锦,字襄七,号草庐,秀水(今浙江嘉兴)人,雍正二年(1724)进士,由庶吉士改金华府教授。乾隆元年(1736)举博学鸿词,授编修,官至左春坊左赞善。少时孤贫,
十种,十四卷。清末民国罗振玉(1866-1940)编。罗振玉字叔蕴,浙江上虞人。此丛书为罗振玉侨居日本时,汇辑所获唐人写本、魏齐石刻、宋元人集部著作、近人手稿,以及他自己和王国维二人的著作,仿古香斋袖
二卷。明张凤翔撰。张凤翔有《礼经集注》已著录。是书取用《礼记·春官大司乐》以下三十官为乐经,他说汉代窦公所献的古乐经内容与《大司乐》相同。他用二十官之义证之注疏,且以为很恰当。其文义玄奥,与宋、元诸家
六十二卷。明汪宗姬(生卒年不详)撰。汪宗姬字肇郃。此书在《明史·艺文志》中作《儒数类函》,约刊本之误。书中所录故实皆以数统计,自一至万。书之体例冗杂。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
八十九卷。清魏宪(生卒年不详)编。魏宪字惟度,福清(今福建福清县)人。据杭世骏《榕城诗话》载魏宪著有《枕江栋集》今未见其本,盖已亡佚。魏宪因曹学佺有《十二代诗选》,收诗止于天启年间,故续成此集以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