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案续编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一自犯罪发遣、伪造赦文假印,至积匪勒赎窝分共九条,卷二自索欠抢夺公牛殴伤事主身死,至出嫁侄女犯奸、主使勒死共十一条,卷三自卑幼致小功尊属笃疾,至因奸谋杀本夫致死母子二命共十条,卷四自刁奸挟制窘辱自缢三命,至嘱令假装自缢致毙共七条,卷五自捏词诬控、致子自缢,至因子被贼诬扳、讥伯气忿轻生共七条,卷六自持斧空言放火辱骂、共殴致死,至窃图养子、致毙幼孩共十五条。是书多为督抚题奏或咨拟定罪名,经刑部驳令改拟的案件文件。每题各案叙述完整,且标有年月日,甚便查考。有嘉庆刊本。
六卷。不著撰人名氏。卷一自犯罪发遣、伪造赦文假印,至积匪勒赎窝分共九条,卷二自索欠抢夺公牛殴伤事主身死,至出嫁侄女犯奸、主使勒死共十一条,卷三自卑幼致小功尊属笃疾,至因奸谋杀本夫致死母子二命共十条,卷四自刁奸挟制窘辱自缢三命,至嘱令假装自缢致毙共七条,卷五自捏词诬控、致子自缢,至因子被贼诬扳、讥伯气忿轻生共七条,卷六自持斧空言放火辱骂、共殴致死,至窃图养子、致毙幼孩共十五条。是书多为督抚题奏或咨拟定罪名,经刑部驳令改拟的案件文件。每题各案叙述完整,且标有年月日,甚便查考。有嘉庆刊本。
三十卷。附《野老纪闻》一卷。南宋王楙(1151-1213)撰。王楙字勉夫,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少年丧父,养母不仕。母亲去世后,绝意仕进,题所居曰“分定斋”,隐居读书著述,时人称之为“讲书君”。晚年得
二十二卷,清边其晋修,胡毓璿编纂。边其晋,河南人,道光十二年(1832)副榜,曾任河南登封县教谕、广东署和平县事、英德县知县,同治三年(1864)任藤县知县。胡毓璿,广西藤县人,咸丰二年(1852)、
十六卷,清董鸿勋纂修。董鸿勋,字湘冷,直隶开州(今河北)人,曾任古文坪厅同知。古文坪厅向无专志,仅《永顺县志》中,附有古厅辑略三十三页。董鸿勋任同知后,励精图治,毅然以创修厅志为己任,得士绅司绘事分采
不分卷。清聂光编。聂光字晋人,庐陵(今江西吉安市)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所选自吴伟业、龚鼎孳以下共三十家。考卷首曾王孙《序》,称为“百家名词”,却与集中所载之数不符。又云:“词体之变迁,选者之诠次,
一卷。《遗画题辞》二卷。清司马梅(生卒年不详)撰。司马梅,字梦素,江苏江宁人,青县知县司马庠之女,孔宪彝之妻。清代诗人。此书与朱玙《小莲花室遗稿》合刻一起。仅存《秋海棠》诗一首,与《瓶中桃花》跋一首。
一卷。不著撰人。约为嘉约翰口述之书。卷首有图说,其次为正文,包括审症等五十三条。内容包括眼科内外各症。为论述西医眼科之学说的最早译本。有博济医局本。
一卷。清张穆(详见《顾亭林先生年谱》③)撰。张氏原撰有《会稽莫公事略》,刊于道光年间。此书就刊本重订而成,对刊本的遗漏和误载作了增补、改订。此书未刊行。稿本待访。
八卷。清陆应谷(约1856前后在世)撰。生卒年不详。陆应谷字稼堂,蒙自(今云南省)人。清道光十二年(1832)进士。与戴絅孙、邓学先交往甚密。著有《抱真书屋诗钞》。此集共八卷,为作者自编。后附邓虹桥《
四卷。清张希良(约1700前后在世)撰。张希良,字石虹,湖北黄安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二十四年(1685)进士,授翰林,历左右春坊赞善,纂修《三朝国史》、《一统志》、《明史》、《春秋讲义类函》等。累官至
一卷。民国陈寅恪(1890-1969)撰。支愍度,晋成帝时人。他首倡心无义,又是当时格义与合本潮流中的代表。《支愍度学说考》一书,共分有六节:即计分材料,何谓心无义,心无义与格义之关系,心无义之传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