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忠宪公事实
不分卷。明高世儒、高世学、高世宁编,三人俱明末高攀龙之子。此书记其父事迹。首为崇祯元年诰命及三年谕祭文,以下依次为礼部祭文,祭品清单、工部发给造坟工料价目、国史本传、小传、遗墨、文震孟等人跋、朱国桢所撰墓志铭、钱谦益等所撰神道碑,叶茂才所撰行状、高世儒所撰行述,终以祭文。此书刊于明崇祯年间。
不分卷。明高世儒、高世学、高世宁编,三人俱明末高攀龙之子。此书记其父事迹。首为崇祯元年诰命及三年谕祭文,以下依次为礼部祭文,祭品清单、工部发给造坟工料价目、国史本传、小传、遗墨、文震孟等人跋、朱国桢所撰墓志铭、钱谦益等所撰神道碑,叶茂才所撰行状、高世儒所撰行述,终以祭文。此书刊于明崇祯年间。
五卷。明徐有贞(1407-1472)撰。徐有贞,初名理,字元玉,号天全。江苏吴县人。宣德八年(1433)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官至兵部尚书,兼华盖殿大学士。封武功伯。尝诬杀于谦、王文,中外侧目。后又被石
十四卷。明钱一本(详见《像象管见》条)撰。此书记古来隐逸之士,自唐虞至元,分神隐、真隐、儒隐、节隐、侠隐、哲隐、达隐、高隐、别隐九类,共十四卷。其内容甚为芜杂,且疏漏也多。如钱一本将其不知姓名的人一概
二十四卷。清王训(生卒年不详)撰。王训字敷彝。顺治四年进士。此书分十六门,一百七十子目。约为科举答策而设。转抄其他类书而成。
一卷。清曹溶(1613-1685)撰。曹溶字洁躬,号秋岳,秀水(今浙江嘉兴)人。生卒年不详。明崇祯十年(1637)进士,官至监察御史,入清后官至户部侍郎。工诗文,除本书外,尚著有《静惕堂诗集》、《粤游
十三卷,明邵宝(1440-1523)撰。邵宝字国贤,别定泉斋、二泉,无锡人。成化进士,官至户部侍郎,南京礼部尚书,著有《左觿学史》、《简端二余》、《定性书说》、《漕政举要》、《慧山记》、《客春堂集》等
三十卷。宋胡寅(1098-1156)撰。胡寅,字明仲,号致堂,南宋建宁崇安(今属福建)人,学者称致堂先生,安国弟之子,过继安国为养子,宣和时中进士,历任校书郎、司门员外郎等。金人南侵时,上书高宗,力主
四卷。清曹无极(生卒年不详)编撰。曹无极,字若水,金坛(今属江苏省金坛县)人。编撰有《万寿仙书》四卷。此书裒辑调息导引之法,又采入崔子玉《座右铭》、范尧夫《布衾铭》。此书强调守静默、寡嗜欲为黄老养生之
八卷。意大利艾儒略(1582-1649)撰。艾儒略,意大利耶稣会士。1610年抵澳门,在该地教数学。后被派至北京、上海、扬州、杭州及陕西、山西等地传教,1625年应邀赴福州。1638年因遭牵连被逐澳门
一卷。清杨寿昌撰。杨寿昌字果庵,广东归善(今广东省惠阳县)人,光绪年间举人。此书根据董仲舒之说,认为《尚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谓政即民政。此书即论所谓民政,共分为四篇:第一篇,民政之原理;第二篇,
十二卷。明姚舜牧(详见《易经疑问》)撰。《书经疑问》一书,多不考定经文涵意,只是推寻字句加以诠释,故较为浅近。间有臆说谬解,如《尧典》:“汤汤洪水方割。”“汤汤”本水盛貌,姚解为“如汤滚沸”;再如《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