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诗词古文>郑文宝生平

郑文宝生平介绍

郑文宝(953~1013)字仲贤,一字伯玉,汀洲宁化(今属福建)人,郑彦华子。太平兴国八年进士,师事徐铉,仕南唐为校书郎,历官陕西转运使、兵部员外郎。善篆书,工琴,以诗名世,风格清丽柔婉,所作多警句,为欧阳修、司马光所称赏。著有《江表志》、《南唐近事》等。>>查看郑文宝的诗词古文

生平

  郑文宝,生于周太祖广顺三年(953),卒于宋真宗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六十一岁,系五代南唐左千牛卫大将军郑彦华之子。郑文宝从小受业于当时能诗又善工小篆的著名诗文书法大家、南唐吏部尚书徐铉,不仅诗文出众,书法也独树一帜。他所写的小篆小至一片中指指甲大,颇具匠心。徐铉曾得意地向人夸耀说:“篆字难于小而易于大,文宝的篆书小字胜过李阳冰(著名书法家),大字则与之不相上下。”同时,郑文宝又向崔遵度学琴法。南唐时,郑文宝在20岁左右以其父荫授奉礼郎,后迁校书郎。

  北宋开宝八年(975)宋灭南唐后,郑文宝仍被宋朝廷录用,被任命为广文馆生。太平兴国八年(983),郑文宝参加北宋朝廷举办的科举,中进士,被授与修武(今河南获嘉)主薄。淳化二年(991),郑文宝调任殿中丞,并奉命出使四川、陕西负责清理整顿税收。当时四川、陕西一带地方官为了增加税收,规定登口岸经商的商人要交纳“到岸税”,商人们苦不堪言。郑文宝奏请朝廷免除商人的“到岸钱”,促进了当地商贸的发展,深得百姓拥戴。郑文宝在川、陕期间,正逢夔州广武驻军叛乱;叛军四处抢劫,惊扰百姓。郑文宝作为朝廷钦差大员果断担负起平叛重任。他当机立断,率军乘船顺流而下,一夜行程数百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起进攻,一举歼灭叛军。因此,他获得朝廷嘉奖,赏赐五品朝服,升任陕西转运副使。郑文宝在陕西任职期间,正值闹灾荒,庄稼歉收,灾民流离失所。他为灾民计,诱劝当地豪门富商捐出3万斛粮食赈灾,使8万多灾民暂时得救。郑文宝先后12次亲自带队从环庆(今甘肃环县与庆阳一带)穿过沙漠,督运粮草到灵武(今宁夏灵武县)。郑文宝为了详细了解民情,努力学习当地语言,尊重当地风俗,深受当地少数民族的欢迎。他每到一处少数民族区都受到当地酋长的热情款待,有的酋长还认他当干父。

  咸平年间(998~1003)西部边境经常遭受以李继迁为首的党项族地方武装的侵扰。他们抢夺朝廷钱粮,掠夺百姓财物,使这一带老百姓陷入战乱之中,居无定所,民不聊生。一次,李继迁劫走宋朝廷运往灵武(今宁夏灵武西南)粮草;并且攻占清远(灵武东南),围困灵武,直接威胁到整个西部边境的安全。朝廷委任郑文宝以工部员外郎兼随军转运使之职负责平乱。郑文宝受命后,冒雪率精兵轻装奔袭清远,一举击败李继迁,解除了灵武的危急。当时,守卫环庆的龙猛卒部士兵7年未换防,又常常不能按时领到军晌,遂产生思乡和不满的情绪,逐渐酿成谋乱。郑文宝得知后,他体恤和同情士兵的处境,果断决定先借库银发放军饷,以安定军心;然后上奏朝廷,并且表示支取的库银由他偿还。朝廷体谅到郑文宝的良苦用心,便下诏免除库银的偿还。朝廷为了表彰郑文宝的政绩,赐予他黄金和紫袍。不久,郑文宝转任刑部员外郎。

  景德三年(1006)郑文宝奉诏回京时在途中染上疾病,留居在他儿子任职的襄城县养病。大中祥符元年(1010年),朝廷任命郑文宝为兵部员外郎、暨忠武军行军司马。郑文宝因病未能到职。大中祥符六年,郑文宝逝世于襄城,后归葬宁化故里。

  郑文宝有三子:长子郑云龙留居宁化;次子郑云虎随父入朝,解职后卜居永安桃源洞;第三子郑云熊游学连城后卜居连城表籍里,其裔孙郑国瑚于明永乐八年(1409)迁居宁化安乐新村里三大村。

书法成就

  郑文宝从小聪明好学,深得徐铉真传。曾亲自去峄山访求秦刻石,未果。便于北宋淳化四年(993)以其师徐铉(916一991)摹本刻于长安(今陕西西安),世称“长安本”,又名“陕本”。因郑文宝不明形制,将其刻为“碑”形,即后世所称的《峄山碑》。此碑现存于陕西西安碑林第五室。宋代欧阳修撰《集古录跋尾·泰峄山刻石》记述了郑文宝访求刻石和刻碑的情况:

  右《秦峄山碑》者,始皇帝东巡,群臣颂德之辞,至二世时丞相李斯始以刻石。今峄山实无此碑,而人家多有传者,各有所自来。昔徐铉在江南,以小篆驰名,郑文宝其门人也,尝受学于铉,亦见称于一时。此本文宝云是铉所摹,文宝又言尝亲至峄山访秦碑,莫获,遂以铉所摹刻石于长安,世多传之。余家《集录》别藏泰山李斯所书数十字尚存,以较摹本,则见真伪之相远也。治平元年六月立秋日。

  明代杨士奇《东里续集·长女峄山碑》跋曰:

  右《峄山碑》,盖宋淳化四年郑文质以徐兹所授《峄山》摹本刊置于长安学中者。文质,兹之徒也。今泰山有秦刻,李斯真迹尚在,但磨灭多矣,间于邹侍讲家见摹本止廿九字,其去此甚远也。

  又碑后附有郑文宝跋,碑字雄浑温雅,无一笔开后人恶道,《石鼓》后无可比肩,汉印之传于后者,皆步其轨蹰。跋曰:秦相李斯书《峄山碑》,迹妙时古,殊为世重。故散骑常侍徐公枯,酷耽玉著,垂五十年,时无其比,晚节获《峄山碑》摸本,师其笔力,自谓得思于天人之际。因是广求,己之旧迹,焚掷略尽。文宝受学徐门,粗坚企及之志。太平兴国五年春再举进士,不中。东适齐鲁,客邹邑,登峄山,求访秦碑,邀然无睹。逮于旬决,险怅于棒芜之下,惜其神踪将坠于世。今以徐所授摸本,刊石于长安故都国子学,庶博稚君子见先儒之指归。淳化四年八月十五日,承奉郎守太常博士、陕府西诸州水陆计度转运副使、赐排鱼袋郑文宝记。

文学成就

  郑文宝留居襄城养病期间,除了写大量诗词歌赋之外,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纂修南唐国史。他是由南唐入宋的,目睹了南唐辛酸的国运和国史,有必要为后人留下这段真实的史事。于是,他收聚了大量的、丰富的史料。并于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写成《江表志》3卷。《江表志》记叙了南唐各代的朝廷大政,弥补徐铉、汤说《江南录》的许多缺漏,多为后人研究南唐史所采用,后来陆游作《南唐书》就采用其中不少内容。尔后,郑文宝又以丛谈琐事缀辑成《南唐近事》1卷,类似小说体裁,富有史实。

  郑文宝一生著作颇丰,除《江表志》、《南唐近事》之外,留传下来的还有《历代帝王谱》、《谈苑》、《玉玺记》、《郑文宝集》等著作。

猜你喜欢

  • 陆九韶

    (1128-1205年),字子美,号梭山居士。抚州金溪人。陆九渊的四哥。与弟陆九龄,陆九渊合称“三陆”。曾与朱熹进行《西铭》论战,指出朱熹太极之失,“不当于太极上加无极二字”。又曾谓“晦翁(朱熹)《太极图说》与《通书》不类”。筑室梭山,自号梭山老圃,讲学其中。嘉泰己丑年卒。著有《解经新说》、《州郡图》、《家制》等。

  • 张彀

    (?—1217)许州临颍人,字伯英。世宗大定二十八年进士,调宁陵县主簿,改同州观察判官。州征雕雁羽箭十万,价翔跃。彀执不可,愿以官身任其咎,尚书省如所请。积官河东南路转运使,权行六部尚书、安抚使。

  • 李贽

    李贽(1527~1602),汉族,福建泉州人。明代官员、思想家、文学家,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李贽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字宏甫,号卓吾,别号温陵居士、百泉居士等。历共城教谕、国子监博士,万历中为姚安知府。旋弃官,寄寓黄安(今湖北省红安县)、湖北麻城芝佛院。在麻城讲学时,从者数千人,中间还有不少妇女。晚年往来南北两京等地,最后被诬下狱,自刎死于狱中。其重要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史纲评委》。他曾评点过的《水浒传》、《西厢记》、《浣纱记》、《拜月亭》等等,仍是至今流行的版本。

  • 赵维寰

    赵维寰(1563-1644)字无声,号雪庐,嘉兴府平湖县人。宋太祖后裔。著有《尚书蠡》《读史快编》《宁志备考》《谕宁迂略》《雪庐焚余稿》《雪庐焚续稿》等。

  • 朱祖谋

    1857.7.21-1931.11.22,原名朱孝臧,字藿生,一字古微,一作古薇,号沤尹,又号彊村,浙江吴兴人。光绪九年(1883)进士,官至礼部右侍郎,因病假归作上海寓公。工倚声,为晚清四大词家之一,著作丰富。书法合颜、柳于一炉;写人物、梅花多饶逸趣。卒年七十五。著有《彊村词》。

  • 王以慜

    王以慜,又名以敏,字梦湘,一字子捷,湖南武陵(今常德市)人。生于清咸丰五年(1855)乙卯六月十四日,卒于1921年,终年67岁。他命运多舛,事业上不得志,遂肆力于诗词。他生平酷爱佳山水,生长齐鲁,攀跻泰岱,西历秦陇,南登罗浮,皆见于诗,及官江西,时时游庐山,探讨幽险,人所未经,得诗数百首,为庐岳集三卷。自刊《檗坞诗存》正续集二十一卷,词存十六卷。又喜集唐人句为七律,其数四千二百余首,分十集,各有标目。第十曰《鲛拾集》,专集太白、少陵、长吉、义山四家诗各一巨帙,已先刊出,其余散失。

  • 朱德蓉

    朱德蓉,字赵璧,会稽人。诸生祁班孙室。

  • 时彦

    时彦(?—1107),字邦彦,河南开封(今河南开封)人。宋神宗元丰二年(1079)己未科状元。存词仅一首。

  • 舒亶

    舒亶(1041-1103)字信道,号懒堂,慈溪(今属浙江)人。治平二年(1065)试礼部第一,即状元(进士及第),授临海尉。神宗时,除神官院主簿,迁秦凤路提刑,提举两浙常平。后任监察御史里行,与李定同劾苏轼,是为「乌台诗案」。进知杂御史、判司农寺,拜给事中,权直学士院,后为御史中丞。崇宁元年(1102)知南康军,京以开边功,由直龙图阁进待制,翌年卒,年六十三。《宋史》、《东都事略》有传。今存赵万里辑《舒学士词》一卷,存词50首。

  • 汪洙

    汪洙,字德温,鄞县(今宁波市鄞州区)人。元符三年(1100)进士,官至观文殿大学士。其幼颖异,九岁能诗,号称汪神童。父,汪元吉,曾任鄞县县吏。在王安石任鄞县县令时,因看重汪元吉的为人,特把汪元吉推荐给转运史,叫汪元吉负责明州府的法律方面(司法参军)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