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嵇康
嵇康(224-263,一说223-262),字叔夜,汉族,三国时期魏国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州市西)人。著名思想家、音乐家、文学家。正始末年与阮籍等竹林名士共倡玄学新风,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审贵贱而通物情”,为“竹林七贤”的精神领袖。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
- 朱异
( ?—257)三国吴吴郡吴人,字季文。朱桓子。初以父任为郎,后拜骑都尉,代领父兵。败魏将文钦兵,迁扬武将军。孙亮建兴初,魏军出东兴,异督水军击破之。寻假节为大都督。魏诸葛诞据寿春降,异往救援,围不解,为孙綝所害。
- 丁黼
丁黼,南宋石埭(安徽省石台县)人。淳熙十四(1187)进士,初授崇德县尉,转升州录事参军,后任余杭知县,迁太仆寺簿。端平初年,任四川制置副使兼成都知府。三年(1236)元军逼近成都,时城内兵不足七百人,丁黼多次上疏告急,又遣子赴京求援,然援军未至,丁二次出城应战,说:“我职责就是镇守疆土。”终因寡不敌众,被元军包围,中箭身亡。朝廷嘉其忠心,赐光禄大夫、显谟阁学士。后又加封银青光禄大夫,赐谥号“恭慰”,并束力令在石埭建立“褒忠祠”。
- 吴儆
吴儆(jǐng)(1125~1183)字益恭,原名备,字恭父,休宁(今属安徽)人。与兄吴俯讲学授徒,合称“江东二吴”。高宗绍兴二十七年(1157)进士,调鄞县尉。孝宗乾道二年(1166)知安仁县。淳熙元年(1174),通判邕州。淳熙五年(1178),迁知州兼广南西路安抚都监。以亲老奉祠。淳熙七年(1180),起知泰州,寻复奉祠。淳熙十年(1183)卒,年五十九,谥文肃。张栻称他“忠义果断,缓急可仗。”
- 黄中
黄中(1096-1180)宋邵武(今福建邵武)人,绍兴五年榜眼,除起居郎,累官兵部尚书,端明殿大学士,封江夏郡开国公。南宋著名主战派大臣。反对秦桧投降行径,上书陈十要道:用人而不自用,公议进退人员,察邪正,广言路,核事实,节使度,择监司,惩贪吏,陈方略,考兵籍。岳飞遇害,中公当众质问秦桧:“岳飞何罪?”后因桧追捕,徙外二十多年。秦桧死后被召用,任礼部尚书,兼国子司业。卒赠太师,谥简肃,朱熹为公作墓志铭。
- 周葵
周葵(1098—1174),字立义,号荆溪,晚号惟心居士。常州宜兴人。生于宋哲宗元符元年,卒于孝宗淳熙元年,年七十七岁。少力学。自乡校移京师两学,均传诵其文。宣和六年,擢进士甲科,调徽州推官。高宗时,除监察御史,徙殿中侍御史。在职仅二月,言事至三十章,且历举所行不当事凡二十条。孝宗时,累拜参知政事,兼权知枢密院事。虞尤文、陈伯康为相,葵即求退,除资政殿学士。起知泉州,告老,加大学士致仕闲居累年,不以世故萦心。此幅画像取自清代修《江苏锡山周氏宗谱》。
- 范康
范康[约公元一二九四年前后在世]字子安,元朝杭州人。(疑郎范居中之父,号玉壶)生卒年均不详,约元世祖至元末前后在世。明性理善,讲解能词章,通音律,因王伯成有李太白贬夜郎,乃编杜子美游曲江以配之,又作竹叶舟一剧,(均录鬼簿)今犹存。而游曲江则佚。太和正音谱评为“竹里鸣泉”。
- 陈子龙
陈子龙(1608—1647)明末官员、文学家。初名介,字卧子、懋中、人中,号大樽、海士、轶符等。汉族,南直隶松江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崇祯十年进士,曾任绍兴推官,论功擢兵科给事中,命甫下而明亡。清兵陷南京,他和太湖民众武装组织联络,开展抗清活动,事败后被捕,投水殉国。他是明末重要作家,诗歌成就较高,诗风或悲壮苍凉,充满民族气节;或典雅华丽;或合二种风格于一体。擅长七律、七言歌行、七绝,被公认为“明诗殿军”。陈子龙亦工词,为婉约词名家、云间词派盟主,被后代众多著名词评家誉为“明代第一词人”。
- 郑同玄
郑同玄,字黄中,号练水。潮阳人。明思宗崇祯七年(一六三四)进士。授六合知县。以诖误待罪五载,论戍于台州。官至太仆少卿。李自成攻占北京,同元遁迹梧州、桂林间。值容县兵叛,同元遇变不屈,与长子同日殉难。清康熙《潮州府志》卷九上、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九四有传。
- 叶著
叶著,字絅中。程乡(今梅州梅县)人。明思宗崇祯九年(一六三六)解元。著有《学一斋诗草》。清光绪《嘉应州志》卷二三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