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之一。指治病不宜妄用攻伐、苦寒等药物戕伤胃气。人以胃气为本,“纳谷者昌,绝谷者亡。”胃气足则元气易复,胃气伤则病难复。《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日明了,暮则谵语,
《类证治裁》卷八方。大黄、黄芩、芒硝(后下)各五钱,炙甘草三钱,乌贼骨二枚,炙皂角一两半。水煎服。十日后再服,瘕即下。治蛇瘕,食饮误中虺毒,成形长而痛者。
【介绍】:见严子成条。
出《药性论》。为火麻仁之别名,详该条。
见《明医杂著》。即二便色白。详该条。
见《女科备要》。即交接出血,详该条。
病证名。指咽喉肿痛,水浆难下的证候。《诸病源候论》卷四十八:“马痹与喉痹相似,亦是风热毒气,客于咽颔颊之间。与气血相搏,结聚肿痛,其状从颔肿连颊下,应喉内肿痛塞,水浆不下,甚者脓溃,毒若攻心,则心烦懊
书名,南京中医学院金匮教研组编著。全书分22篇,每篇按因、症、脉、治等,将《金匮要略》原文重新编排使其系统化。讲解原文用提示、讨论以及附列参考资料等形式进行分析、综合和对比,选注有一定的代表性。其编写
见清·叶其蓁《女科指掌·调经门》。即经行后期,详该条。
出清·袁于江《生生宝录》。古人对孕妇提出应注意的事项,即一节“嗜欲”,二节“劳逸”,三慎“起居”,四节“饮食”,五节“见闻”。称为胎前十字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