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因酒伤所致的哮喘。属虚哮范畴。《类证治裁》卷二:“治虚哮,用麦冬三两,桔梗三钱,甘草二钱。……酒哮,加柞木三钱。”参见虚哮条。
即《神农本草经》。详该条。
指脂肪虽多而身形小的人。《灵枢·卫气失常》:“脂人者,虽脂不能大者。”
见《四川中药志》。即香加皮。详该条。
见《本草原始》。为松香之别名,详该条。
①火指心火,水指肾水。同水亏火炎。参见该条。②火指命门火。肾阴亏损,命门火偏亢,出现牙齿浮动而痛,性欲亢进,遗精等症。
见《中国药用植物志》。为西洋参之别名,详该条。
病证名。指小儿伤食所致的吐泻。多因脾胃嫩脆,乳食失节,壅塞脾胃而引起。《小儿卫生总微论方》:“吐泻乳食不化,其吐及粪皆有酸臭气者,此伤食吐泻也。”治宜消食导滞。用胃苓汤加减。
见中国医学约编十种条。
病名。见《丹溪心法·脚气》。由湿盛生痰,湿痰下注而成。证见腿足重木,软弱无力,兼有大便滑泄等。宜用丹溪治湿痰脚气方(苍术、防风、槟榔、香附、川芎、条芩、滑石、甘草)。参见脚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