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小儿风毒,详该条。
治则之一。指治疗立法,切忌助长正当亢盛的病邪。出《素问·五常政大论》。对于邪气亢盛的实证,不宜用补益药,以免加重病情。
见朱振声《妇女病续集》。多指胎儿畸型。
【生卒】:1775~1840【介绍】:清代考据学家。字理初。安徽黟县人。道光举人,晚年主讲江宁惜阴书院,除致力于经书外,对史学也研精覃思,对医学、天文尤所穷究。撰有《癸巳存稿》、《癸巳类稿》等书。在《
①六淫病邪中的寒、湿等。与风、暑、燥、火等阳邪相对而言,性质属阴,致病每阻滞气化活动,故名。②指侵犯阴经的邪气。
证名。《灵枢·五邪》:“邪在肺,则病皮肤痛。”多由火邪侵袭肺卫所致。《杂病源流犀烛·筋骨皮肉毛发病源流》:“皮也者,所以包涵肌肉,防卫筋骨者也。……心实之痛,深至肉间,宜导赤散加减;火灼之痛,如欲炙手
见《广西民间常用草药》。为荷苞花之别名,详该条。
见育婴秘诀条。
伤寒病证发展的一般规律。即从太阳经传入阳明经或少阳经,由表入里,或由阳经传入阴经等。
病证名。指妇女更年期月经将断未断之时,出现一些综合性的病症。多因肾气衰弱,冲任虚损,精血不足,以致脏腑经络失于濡养和温煦,临床症状参见更年期综合症条。如见头昏目眩,心烦易怒,情志失常,手足心发热,月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