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舌紫色,舌中有黄燥苔。多因脾胃脏腑素热,或嗜酒积热,或燥火内盛,或误服温补药所致,均属里实热证,宜攻下泄热。若有表证,宜解表通里(见《伤寒舌鉴》)。
病证名。因脾虚气血生化之源不足,气虚血少,统摄无力以致冲任失调,故见经期先后不定,经血色淡,或混有粘液,肢体倦怠,食少便溏等。治宜健脾益气。方用补中益气汤等。
见《中药志》。即碧桃干,详该条。
补法之一。用温性补益药治疗虚寒证的方法。如脾胃虚寒用理中汤;肾气虚寒用右归丸。
经穴名,代号GB19。出《针灸甲乙经》。别名颞颥。属足少阳胆经。足少阳、阳维之会。位于后头部,风池穴直上,与枕骨粗隆上缘相平处(《针灸甲乙经》、《循经考穴编》、《针灸集成》等)。布有枕大神经分支和枕动
病名。见《杂病源流犀烛》卷一。指因湿致喘。多由外受水湿或湿气内蒸,肺失宣降,脾不运化而致水道不调,气机壅逆。症见胸腹痞胀,气逆喘促,甚至张口呼吸等。治疗以利水为要,如渗湿汤等方。《医学纲目》卷二十七:
用药法则。指病在上部、浅表的,或新近得病,病程短的,以作用较单纯的奇方治之。《素问·至真要大论》:“近者奇之,远者偶之。”张景岳:“近者为上为阳,故用奇方,用其轻而缓也。”
病证名。指因跌扑而致的伤筋、损骨。《圣济总录》卷一百四十五:“或因乘车马,或登陟危险,误多倒扑,轻则蹉跌,筋脉蹴损,不能伸屈,甚者乃至踒折筋骨,治宜速以养血脉续筋骨之剂服之。”参见跌打损伤条。
见寒温条辨摘要条。
皮肤纹理细小致密。《灵枢·本脏》:“赤色小理者,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