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素问·至真要大论》。又称吐酸。详该条。
出《证治准绳·幼科》。即惊吐。见该条。
经穴名。代号SP3。出《灵枢·本输》。属足太阴脾经。输(土)、原穴。位于足内侧第一跖骨小头后缘,赤白肉际处。布有隐神经与腓浅神经分支;足背静脉网,足底内侧动脉及跗内侧动脉的分支。主治胃痛,腹胀,呕吐,
即补气止血。详该条。
病名。见谢观《中国医学大辞典》。因肝火湿热太甚下注,或新婚伤损,或交合不洁染毒而成。症见阴户一侧或两侧结肿,形如蚕茧。治宜清肝泻热解毒。方用逍遥散加减,或用甘草水薰洗。
证名。《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十一:“病者胃中挟热,烦躁,聚结涎沫,食入即吐,名曰热呕。或因胃热伏暑,及伤寒伏热不解,湿疸之类,皆热之所为也。”《世医得效方·热呕》:“胃受邪热,心烦喜冷,呕吐不止。”可
又称气化无权。指由于阳气不足,不能使体内生化机能畅旺,而致消化、吸收不良,影响气、血、精、液等的化生和体液代谢产物的排除。狭义的常指由阳虚而引起水液代谢机能障碍,致痰饮内停,水湿不化,小便不利等症。其
【介绍】:明代医生。字叔坚。景陵(今湖北天门)人。学儒,旁通医术,著有《救急疗贫易简奇方》1卷。
又称食肉则遗。复,即复发。指某些急性热病恢复期,消化机能低下,如恣食腥荤肥腻,往往使病邪留滞,病情反复,尤以小儿为甚。《素问·热论》:“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病证名,指小儿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发热。小儿脏腑娇嫩,阳常有余,阴常不足,不论外感六淫,内伤脏腑,都能引起发热,并且感邪之后,最易化热,热甚则伤阴,阴损及阳。所以,小儿发热的表、里、寒、热、虚、实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