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出《诸病源候论》卷三十八。指经血漏下夹有黄色之液体。参见经漏条。
书名。又名《生生子医案》、《赤水玄珠医案》。五卷。明·孙一奎撰,其子泰来、朋来同编。本书收载医案250余则。以经治地区分为三吴医案、新都医案、宜兴医案,所治病证列有子目。孙氏精于辨证,治疗能融会前人学
见《本草纲目拾遗》。为香蒲之别名,详该条。
古病名。见《肘后备急方》卷七。即水毒病。详该条。
痧证之。指痧症水泻不止者。《痧症全书》卷中:“泻痧,水泻不计遍数,不可下,又不可止涩,惟分理阴阳,用五苓散去桂,白术换苍术,加车前、木通之类。若由慢痧变来,但宜治痧,则泻自止。”
见《本草图经》。为百蕊草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指眩晕由风火积痰上逆所致者。《杂症会心录·眩运》:“实痰眩运者,其症实而脉实,其积热在阳明,其阻塞在经络,其郁遏在肠间,无非风火结聚,积痰生灾。盖液凝则浊阴泛上,饮停则火逆上升,此实痰之运也。”
经穴名,代号GB4。出《针灸甲乙经》。属足少阳胆经。手足少阳、足阳明之会。位于鬓发中,当头维穴与曲鬓穴间沿鬓发弧形连线的上1/2中点处。布有耳颞神经颞支和颞浅动、静脉顶支。主治偏头痛,眩晕,耳鸣,齿痛
针灸著作。1卷。明·金循义、金义孙撰。刊于1447年。本书主要辑录历代文献中有关针灸选择日时的资料,加以比较对照,在一定程度上宣扬了唯心的针灸禁忌学说。
【介绍】:见龙渊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