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名。因误食苦杏仁过量而出现中毒症状者。见《千金要方》卷二十四。症见无发热或体温不足,昏迷,惊厥,呕吐,瞳孔散大,可迅速死亡。宜中西医结合救治。文献有用蓝子汁、杏树皮解毒法,可参考。
五脏水肿病之一。《金匮要略·水气病脉证并治》:“肝水者,其腹大,不能自转侧,胁下腹痛,时时津液微生,小便续通。”多因水气凌肝,肝失疏泄所致。参见水肿、十水条。
病名。出《外科启玄》卷八。新生儿脐带脱落后,脐部污染而成之疮。治疗同一般疮疡处理。又称脐漏,见该条。
见《本草正义》。为骨碎补之别名,详该条。
见《中药志》。为乌骨鸡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①出《肘后备急方》卷五。多因风热毒邪搏于气血,复为风寒乘袭所致。症为核生肉中,形同梅、李,或如豆粒,推之可移,患处疼痛,恶寒发热。宜内服五香连翘汤。《医学衷中参西录》下册:“似即鼠疫之恶核。”即
即消积通经丸,见该条。
指小儿肿病十种证候。《幼科类萃·水肿门》谓水肿古有十种论证:以短气不得卧,为心水;两胁紧痛,为肝水;大便鸭溏,为肺水;四肢苦重为脾水;腰痛足冷为肾水;口苦咽干,为胆水;下虚下实,为大肠水;腹急肢瘦,为
药物学著作。一名《神农本草经三家注》、《本草三注》。6卷。清·郭汝聪集注。刊于1803年。本书系将张志聪《本草崇原》、叶桂(一作姚球)《本草经辑要》及陈念祖《本草经读》三书的注释予以合编,内容无新的补
即足两踝,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