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中药志》。为黄狗肾之别名,详该条。
全舌呈浑紫色。此舌可见于酒后伤寒,或伤寒用葱酒发汗致酒毒入心,或见于肠原性青紫症。前者宜清热透邪,兼解酒毒;后者宜温中理气,或中西医结合治疗(见《伤寒舌鉴》)。
病名。指痢疾之因劳累过度所致者。见《症因脉治·痢疾论》。多因生活无节,劳力过度,或饥饱不匀,负重远行,营伤卫损,血渗大肠所致。其症痢下纯血,或腰痰背楚,胁肋作痛,四肢倦怠,嗜睡减食。节劳稍缓,劳重即发
药物学著作。简称《政和本草》。本书是在1116年(政和6年)北宋政府修订刊行《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参见该条)时所用的书名。自1249年张存惠重刊此书后又增附《本草衍义》一书的内容。
病证名。出明·秦景明《幼科金针》。为麻疹后久咳不止,肌肉削瘦的病证。多由病儿胎禀不足,麻毒深重,热久伤津所致。多见于麻疹之后,热留不退,发枯毛竖,肉消骨立,渐渐羸瘦。如病情迁延不愈,则见睡时露睛,口鼻
痛处有烧灼感。可见于郁火伤阴之胃脘痛,或热毒炽盛的疮疡、汤火伤等。
见《青海常用中草药手册》。为马尿泡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呕吐之一种。呕吐一般有声有物,若有物而无明显呕声,则称为吐。《卫生宝鉴·补遗》:“有物无声,名曰吐。”详呕吐条。
儿科著作。3卷。明·万宁撰于1567年。前二卷列述胎原、初生诸病及五脏主病、兼证等,名病之后多附作者治案;末卷罗列上述二卷中的治疗方剂,多系家传效方。
【介绍】:参见郑宏纲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