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见吴仪洛条。
正骨器械。用于骨折复位后的局部外固定。又称夹板。见《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五:“治腕折四肢骨碎及筋伤蹉跌。”条下注有《肘后方》云:“小品方……以竹编夹裹,令遍缚令急,勿令转动。”这说明早期夹板用竹片制成
病证名。系指舌吐出口外不收。《证治准绳·杂病》:“舌出不收心经热甚及伤寒热毒攻心,及伤寒后不能调摄往往有之。”参见舌纵条。
病名。生于腰肋间的疱疹性皮肤病。见《疡医准绳》卷四。又名蛇串疮、火带疮、蛇缠疮、蛇丹、蛇缠虎带。多由心肝二经风火,或脾肺二经湿热所致。起病突然、症见患部皮肤发红烧灼刺痛,红疹集簇,继而出现水疱,小如粟
指较大且活动性也大的关节。《医宗金鉴》卷八十九:“环跳者,髋骨外向之凹,其形似臼,以纳髀骨之上端如杵者,名曰机,又名髀枢。”
治则。出《素问·至真要大论》王冰注语。后人简称为壮水制阳或滋水制火,滋阴抑火。是治求其属的治法,即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亢火盛。肾主真水,肾阴不足,则虚火上炎,出现阳偏亢之象,症见头晕目眩,腰痠足软
疟疾之一。①因外着雨露,内停水湿所致者。《三因极一病证方论·疟叙论》:“病者寒热,身重,骨节烦疼,胀满,濈濈自汗,善呕。因汗出复浴,湿舍皮肤,及冒雨湿,名曰湿疟。”治用术附汤、草果厚朴汤等。②即暑疟。
人体部位。《灵枢·大惑论》:“肌肉之精为约束。”①张景岳《类经》卷十八注:“约束,眼胞也。”②泛指眼睑、眶筋膜、眼外肌等。
证名。指眼胞浮肿。目窠,下眼胞。即目下肿。《灵枢·水胀》:“水始起也,目窠上微肿,如新卧起之状。”《金匮要略·水气病脉证并治》称为“目窠上微拥。”《诸病源候论·水肿候》:“脾病则不能制水,故水气独归于
古病名。指传尸之初起不甚者。见《外台秘要·传尸方》:“传尸,亦名转注,以其初得,半卧半起,号为殗殜。”可用吃力伽(白术)丸治之。参见传尸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