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江苏药物志》。为石荠苧之别名,详该条。
全舌紫色,舌中有黄燥苔。多因脾胃脏腑素热,或嗜酒积热,或燥火内盛,或误服温补药所致,均属里实热证,宜攻下泄热。若有表证,宜解表通里(见《伤寒舌鉴》)。
病名。《外科启玄》卷七:“有齿断上长出如鸡足距,长约一二寸,误触之则痛连心。”生于上龈者系足阳明胃经之毒,生于下龈者为手阳明大肠经之毒。治宜清泻阳明热毒。可选用清胃散、黄连解毒汤、普济消毒饮等加减。
见《广西中兽医药用植物》。为鸡屎藤之别名,详该条。
①出《本草衍义》。为水菖蒲之别名。②出《神农本草经》。即石菖蒲。各详该条。
见《增订伪药条辨》。为木瓜之处方用名,详木瓜条。
人体部位名。足上曰附,其外侧近踝者曰附属。《灵枢·骨度》:“膝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
病名。出《诸病源候论》卷二。由毒邪入肾经所致。多先得水病,因而停留,又为风湿触激,即变成疮。逐渐遍体腐烂,色呈黑紫,脚底溃漏,甚至阴茎腐蚀,四肢无力,日久眉睫脱落。相当于晚期瘤型麻风。
又称清热法。用寒凉药物以清解火热证的治法。《素问·至真要大论》:“治热以寒”,“温者清之”。此法适用于热性病和其他热证。对热性病,有清卫分、清气分、清营分、清血分之分。对其他热病,则多根据脏腑辨证,针
二十四节气之一。《群芳谱》:“气寒而将雪矣,第寒未甚而雪未大也。”这时我国黄河流域一般开始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