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针刺的禁忌。这是古人在针刺治疗过程中,由于发生医疗事故而积累下来的经验教训。《灵枢·终始》指出,“凡刺之禁”,有惊恐、恼怒、劳累、过饱、饥饿、大渴、房事、醉酒及长途跋涉情绪未定等各种情况,此时均不宜
正骨器械。出《肘后备急方》。同夹裹,详见该条。
耳聋的一种。见《圣济总录》卷一百一十四。《太平圣惠方》卷三十六:“夫肾为足少阴之经,内藏精而气通于耳,耳宗脉之所聚也。若精调和,则肾脏强盛,耳闻五音。若劳伤血气,气兼受风邪,损于肾脏,而精脱,精脱者则
多由久病体弱,发汗太过,或邪热耗损肺阴所致。临床表现既有肺虚、亦有阴虚之证。症见干咳少痰,潮热盗汗,两颧潮红,手足心热,咽燥音哑,舌红干,少苔,脉细数。若虚火伤络则痰中带血。治宜滋阴润燥,咯血者须清络
①八法之一。是运用有泻下、攻逐、润下的药物以通导大便、消除积滞、荡涤实热、攻逐水饮的治法。又称泻下、攻下、通里、通下。凡是胃肠实热积滞,燥屎内结,以及体内蓄水、冷积等邪实之证,而正气未虚者,均可使用。
【介绍】:见苗父条。
见《分类草药性》。即刀豆,详该条。
见《分类草药性》。为乌桕木根皮之别名,详该条。
见《张氏医通》卷十。即盘肠生。详该条。
病证名。出《陈氏秘传》。指患肢伸长。髋关节前脱位证候之一。详胯骨出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