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长频条。
十二经别之一。原称足厥阴之正。《灵枢·经别》:“足厥阴之正,别跗上,上至毛际,合于少阳,与别俱行。”在足背部从足厥阴肝经分出,上至外阴毛际,与足少阳胆经的经别汇合而并行。
病名。因食有毒蕈菌中毒。见《金匮要略·果实菜谷禁忌并治》。详食蕈菌中毒条。
阳气重叠过甚,必然向对立的阴气方面转化。参重阴必阳条。
经外奇穴名。《千金要方》:“初得病,或先头痛,身寒热,或欲守火,或腰背强直,面目如饮酒状。此伤寒……,若病者三、四日以上,宜先灸胸上二十壮。以绳度鼻正上尽发际,中屈绳断去半,便从发际入发中,灸绳头,名
①五治法之一。针对病邪所在,用针刺或汤药攻邪。根据部位有上取、下取、内取、外取、傍取等。②采用之意。《灵枢·颠狂》:“治之取太阴、阳明。”《素问·藏气法时论》:“取其经,厥阴与少阳。”
病名。《诸病源候论》卷三十:“脚趾间生肉如刺,谓之肉刺。”又名鸡眼。本病因鞋紧窄,或足骨畸形,局部长期受压、磨擦,使皮肤局限性增厚而成。多生于足底前端或足趾部。数目不一,似豌豆大,状如鸡眼,根部深陷,
解剖名。见《银海精微》。又名黑眼、黑珠、黑仁、乌珠、乌轮、乌睛、神珠、青睛。位于眼珠前端正中央,形圆,无色透明。因透见其后内黄仁之黑褐色而得名。凡病变常易失却其透明而致视力障碍。黑睛边缘紧接白睛,二者
即喉咙。俗称嗓子。详喉条。
病证名。《证治汇补·恶寒章》:“伤酒恶寒,因饮酒太过,热郁在内,不得宣越而恶寒者,症兼口渴昏眩。”参见恶寒、内伤恶寒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