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本草蒙筌》。为黄连之处方名,详该条。
指针刺的禁忌。这是古人在针刺治疗过程中,由于发生医疗事故而积累下来的经验教训。《灵枢·终始》指出,“凡刺之禁”,有惊恐、恼怒、劳累、过饱、饥饿、大渴、房事、醉酒及长途跋涉情绪未定等各种情况,此时均不宜
气功功法。为大周天的全称。详该条。
见《天宝本草》。为苹之别名,详该条。
宋代医官职称。1076年(熙宁年间)在太医局设提举1人,总管该局工作。与太医局令的职权相同。参见太医局条。
病证名。见《杂病源流犀烛》卷二十二。即突起睛高。详该条。
五迟之一。出《小儿药证直诀》。《证治准绳·幼科》:“凡儿生至周岁三百六十日,膝骨成,乃能行。”小儿周岁以后甚至二、三岁还不能步行者为行迟。肝主筋,肾主骨,小儿肝肾不足,或哺养失宜,脾胃虚弱,元气不充,
综合性医书。简称《保命歌括》。35卷。明·万全撰。前33卷介绍中风、中寒、内伤、瘟疫、气病、血病、虚损、痿痹、咳嗽、哮喘、泄泻、痢疾、疟疾等内科杂病为主的多种病证,每门病证,万氏徵引古说结合个人见解,
反治法之一。出《素问·至真要大论》。指用止塞的方法治疗塞证。闭塞不通之证,一般应采用通利的治法。但对某些现象是塞,而本质是虚的病证,则不但不能通,反而要用补法,故称反治法。例如中气不足、脾阳不运所致的
即大肠经实热。《千金要方》:“右手寸口气口以前脉阳实者,手阳明经也,病苦肠满,善喘咳,面赤身热,喉咽中如核状,名曰大肠实热也。”治宜苦寒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