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重订伤寒集注
见舒氏伤寒集注条。
见舒氏伤寒集注条。
见明·赵献可《邯郸遗稿》。即妊娠喘。详该条。
《温病条辨》卷一方。人参六两,肉桂、两头尖、麝香、姜黄、川椒炭、虻虫、三棱、红花、苏子霜、五灵脂、降香、干漆、没药、香附、吴茱萸、延胡索、水蛭、阿魏、川芎、乳香、高良姜、艾叶炭各二两,公丁香、苏木、桃
见《岭南杂记》。为柠檬之别名,详该条。
宋代医官职称。隶属翰林医官院,官阶正七品。参见翰林医官院条。
药物学著作。简称《政和本草》。本书是在1116年(政和6年)北宋政府修订刊行《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参见该条)时所用的书名。自1249年张存惠重刊此书后又增附《本草衍义》一书的内容。
病证名。见《幼科释谜》。证见骨蒸劳热,咳嗽潮热,往来寒热,口干便燥等。宜逍遥散,舒肝养血以润燥。
见普济本事方条。
见《上海常用中草药》。为蜈蚣萍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出《疡医准绳》卷二。又名赤疔、血箭疔、红线疔、金丝疮、血丝疮、红演疔、血丝疔、红丝疮、红丝血箭疔、红演儿、紫疥斑。因火毒凝聚或破伤感染所致。多起于手足,生于手,有红丝入腋;生于足,有红丝入腹,均
出《伤寒论》。指误用烧针、熏、熨、灸等火法,由此导致的变证。如《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狂起卧不安者,桂枝去芍药加蜀漆龙骨牡蛎救逆汤主之。”柯琴注:“伤寒者,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