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胎证、胎中病。指婴儿满月以内有病者(元·朱震亨《幼科全书》)。也指小儿周岁以内有病者(《幼科发挥》)。多由胎禀不足,或儿母妊娠时调摄失宜以及胎毒等引起。文献所载胎寒、胎热、胎肥、胎弱、解颅、五软等
《证治准绳·女科》卷五方。人参、白术、当归、草豆蔻、干姜各一两,制厚朴一两半。为粗末,每服三钱,水煎服。治产后霍乱,吐泻不止。
见《福建民间草药》。为六棱菊之别名,详该条。
【介绍】:见邓旒条。
《医宗金鉴·正骨心法要旨》卷八十八方。炒无名异、炒木耳、大黄各五钱。为细末,蜜水调涂患处。治跌打损伤,肿硬疼痛。
病证名。《证治准绳·杂病》:“谓目见西北二风则涩痛泪出,……乃肝虚受克之病。秋冬月发者多,治当补肝之不足,抑肺之有余。”
指针刺后发生的针下滞涩而捻转提插不便等运针困难的现象。《针灸大成》:“如针至深处,而进不能,退不能,其皮上四围起皱纹,其针如生在内,此气实之极也。”多因患者精神紧张,操作失当,患者体位移动,或留针时间
病名。出《疡医准绳》卷四。即黄鳅痈。见该条。
即膈证。多因心情抑郁,寒热不调,食饮伤损等所致。《圣济总录》卷六十二:“人之胸膈,升降出入,无所滞碍,命曰平人。若寒温失节,忧恚不时,饮食乖宜,思虑不已,则阴阳拒隔,胸脘否塞,故名膈气。”一名鬲气。参
《医学衷中参西录》方。炒白术、玄参、白芍药各9克,山药30克,鸡内金、桃仁、甘草各6克,龙眼肉18克,山茱萸、枸杞子各12克,红花4.5克。水煎服。治血枯经闭,饮食减少,灼热咳嗽。若灼热不退,加生地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