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著作。5卷。宋·宋慈撰,清·王又槐增辑,阮其新补注。本书是《洗冤集录》增补注释本的一种,也是流行较广的一种传本。参见洗冤集录条。
针灸疗法的一大类。简称针法。指应用特制的针具,刺激肌体穴位以防治疾病的方法。一般是指用毫针刺激经穴、奇穴等治疗疾病(即体针);如以其它针具及特殊刺激形式或刺激特殊部位的穴位者,则另有专称。如耳针疗法、
证名。指痧胀刮、放后余毒未尽,留于气分、血分聚结成块作痛。《痧胀玉衡·痧块》:“痧毒留于气分,成气痞痛,留于血分成血块痛,壅于食积阻滞,成食积块痛。盖因刮痧、放痧稍愈,痧毒未尽,不用药以消之之故。施治
见《本草纲目》。为蚕退纸之别名,详该条。
舌根灰色,中红,尖黄苔。为肠胃燥热,阴液耗伤之候。症见发热,口渴,谵语,大便秘结。宜急下存阴(见《伤寒舌鉴》)。
即胞衣。详该条。
出《海上集验方》。即胡桃仁,详该条。
练功方法之一。见上海中医学院附属推拿学校《推拿学》。两足分开呈内八字形,屈膝下蹲,两手后伸,挺肘翘掌,四指并拢,拇指外分,挺胸收腹,两目平视,呼吸随意。
解剖名称。泛指咽喉。《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卷十六:“多因饮啖辛热,或复呕吐咯伤,致咽系干枯之所为也。”
【介绍】:见王肯堂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