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名。指胃火炽盛而出现的证候。《校注医醇賸义·胃火》:“胃火炽盛,烦渴引饮,牙龈腐烂,或牙宣出血,面赤发热,玉女煎主之。”《类证治裁·火症》:“治六腑火,胃火牙疼,颐肿,清胃散。”参见胃热条。
出《雷公炮炙论》。即石榴皮,详该条。
【介绍】:明代医家。字用晦,自号杏翁。福建莆田人。精通医术,对贫家不取报酬。著有《杏村肘后方》、《伤寒书》、《脉理精微》等书,均佚。
厥证之一。指卒然昏厥重症,状如暴死者。《素问·调经论》:“络之与孙脉,俱输于经,血与气并,则为实焉。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类经·疾病类》:“血气并走于上则上
指月经的性状。正常月经,一般不稀、不稠、不凝结,无血块,无特殊气味。根据经质的病理改变,可作为临床辨证的参考。例如经质清稀为气血虚,经质稠粘多属血热等。
【介绍】:见钱国宾条。
【介绍】:见范汪条。
见助道方服药须知条。
【介绍】:见马莳条。
《疡科选粹》卷五方。乌梅一两,五倍子五钱,炒槐米、炒黄连、炒黄连、炒荆芥穗各三钱,枳壳、白芷各一钱五分,地榆二钱,升麻一钱。为细末,每服三钱,酒送下。治痔疮下血。若出血多,加百草霜、棕榈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