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还有熬了两天晚上通宵,终于把疯狂的《放羊的星星》看完。偶像连续剧总会给人一种男女主角男的俊俏,女的漂亮,剧情浪漫,完美,给人一种脱离了现实的想象和向往。
看完了,整个人都‘崩溃’了。我完完全全被剧情和男主角林志颖给深深吸引了。从小大现在我都没有所谓的真正偶像或者崇拜者能令我内心如此澎湃和感动,而从《放羊的星星》里的林志颖另我萌发了一股迟来的青春偶像风,我被那俊俏甜蜜,潇洒的外表和内在那种刚强,对梦想执着的追求,做事全力以赴的精神给打动了。
以前只是对他有大概的了解他是位歌手,很帅。但是当我查看它的资料的时候,他的36年人生履历,我真的很感动。
他实在是太不起的年轻有为大好青年。在人生低谷的我,他的经历给了我很大的共鸣和鼓励和觉悟,令我好对人生的意义有了新的看法他的哲理座右铭:
“如果有一点可能,就会马上起身立行的尽全力实现,成为一个真正的梦想实现家。”这是林志颖的座右铭。
林志颖是幸运的,林志颖是成功的,但是,谁又明白——“或许你认为我拥有的一切是受到幸运之神眷顾,我觉得你没说错,但是,上天之所以厚爱我,是因为我从来不轻言放弃,不管别人怎么说、怎么看,只要我想做的,一定全力以付!”
很佩服他对梦想的执着,叫他实地为自己人生做计划,做自己喜欢的,人因梦想而伟大,不要因为别人改变自己,要为自己改变自已,。
他有一位歌手,到演员,到赛车手,到林志颖车队,企业家,慈善家,官方代表人物,成为世界杰出青年,我坚信林志颖的动力基于他对梦想的执着追求和全力以赴。 曾经我也是个梦想家,总对生活充满希望和梦想,但是由于生活的种种压力和不顺利,令我停滞不前,我气累和失望。
但看到林志颖的经验,给了我找回人生的另一片光彩,幸运之神是眷顾我的,我的生命一直往前走,我要凝聚生活的点点滴滴,积累人生的财富,始终充满梦想的,积极地,不轻言放弃地,全力以赴地成为一个真正的梦想实现家!
丹励,加油! 活出你的生命,为你的精彩人生开辟另一翻天地,实现你的梦想吧。
眼前,是一幅《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我很奇怪:为什么那些纤夫衣衫褴褛,面无血色,如行尸走肉一般,如狗一般地拉着货船呢?我带着疑惑,翻开了《猎人笔记》……
书中,展示了一群群的地主以及农奴形象。文中的“我”,以贵族猎人的身份侧面描写了地主的虚伪,残暴以及农奴的悲惨可怜。在这本书中,他们是如狗一般的存在,为地主干活,服沉重的劳役,被地主呼来喝去,却不敢反抗。
奥尔加省里的农民个个人很矮,腰背弯得像一张弓,食不果腹,衣不敝体,户不挡雨,还要服沉重的劳役。有什么办法?对于地主来说,想要他们就会有,不顾他们的死活,只贪图他们带来的利益。而他们,就像狗罢了,甚至连地主的爱狗都不如。
在《猎人笔记》中,有个可怜的农奴,他迫于生计出来偷砍树木而被“孤狼”捉住。“狐狼”是个十分著名的护林人,那个农奴到底是有多穷苦?在他的哭诉以外貌中,我们可以得出答案:他衣衫褴褛,满脸乱蓬蓬的长胡子,而他家中惟一的财产只有一辆由枯瘦的马拉的车,那匹马在雨中只有半张疙里疙瘩的草席盖。
我突然想起了咱们西藏也曾有过农奴制度,那儿农奴的可悲程度不比沙皇俄国的差。曾有一个地主的儿子想要一匹“人马”骑,地主就粗暴地抓过一个农奴,揪住他的头发,逼他做“马”。那个农奴不乐意,翻身把小主人掀下来,地主就恼羞成怒地揪住他的头,疯狂,使劲地把他的头往树上撞……其惨状令人惨不忍睹。
再回首《猎人笔记》中的农奴,他一家被残酷的管家给坑苦了,逼上绝路,饿得实在没办法才偷砍树木。他苦苦地哀求“孤狼”,让“孤狼”都有些烦燥,哀求无果后,那名农奴实在憋不住心中的哀痛与愤怒,破口大骂起来,把也以冷酷著名的“孤狼”也吓了一跳,由此可见,农奴们都是狗,且是一只只悲惨的狗。
将《猎人笔记》合上,再看看那幅《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我对它又有了新的了解,那些纤夫们不是人,也并非行尸走肉。他们是狗!处于沙皇俄国统治下社会底层的狗!
这次我不想再用什么浮夸的辞藻来写读后感了,这样太累,也不真实。所以我先简单的插一句嘴:“老师,推荐你去读一读这部小说。”
笛安用这个华丽的名字叙述了一个平淡的家庭,似流水帐一般叙述了他们从2005年夏到冬的故事,西决、东霓、南音,这三个苦命姐弟生活在这个早已疲倦的世界上,命运总是不经意的眷顾着他们,当然,厄运占了绝对的优势。于是,他们仨就在厄运如洪水猛兽般的侵袭下,一次次颓废,又一次次假装坚强,他们辛苦的活着,奋力攀着长满荆棘的陡崖,登顶时,却发现悬崖的另一头,依然是一面陡崖,邪恶狰狞的笑着。
她的文字过于真实,真实的连我也分不清楚,哪里才是我的那个平淡无奇的生活。然而,她的真实中,有一度夹杂着那种不知名的悲怆,一次又一次让我对着一面文字发呆上几十分钟。
2005年过去了,2006年过去了,2007年过去了……她总是固执的描述着,让时间在自己的笔下行云流水。某一个人物随意的出现,又让一个悲剧悄无声息的发生,她总是迫不及待的,让情节不可遏止的发展下去,哪怕我看的再纠结,她还是执意要把庞大的复式结构进行到底。两个人物碰撞在一起,又匆匆离去,然而他们之间留下的一段似有若无的回忆,却融入了字里行间。是的,哪怕这棵繁密的家族树已纵横交错,她却依然得心应手,或许,这就是她文字的魔力所在。
之后,我不得不提及一个话题,这部小说里反复出现的话题——亲情。这个热情似火的话题在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就已经缓缓步入冷门行列,很少再有这样一整部小说都在讲述自己亲人的了。而笛安做到了,在她的笔下,亲情可以是温馨的,可以是痛苦的,也可以是漠然的,当然,也可以是集上述几点于一身的。她讲爱恨情仇,悲欢离合,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把亲情描写的如此淋漓尽致,温暖的家,破碎的家,不堪入目的家,都是一样的。在她白描般的文字中,却是一种震慑人心的力量。
当平淡化为震撼,你眼中的世界,会不会很脆弱,很尖锐?当平淡化为震撼,他们的恩恩怨怨,会像爆炸般硝烟四起,还是终究擦肩而过。
郭敬明的小说《幻城》,在书店里看过很多次,但我没有翻开它,我的妈妈告诉我,那时的郭敬明还很年轻,而只有真正生活过,品味过的人才会写出好作品。我可不这样认为。小说《幻城》名字好像很有魔力似的,幻城,幻城。虚幻之城?梦幻之城?感觉不真实……于是,我读了它,几乎是流着泪读完。
读完小说《幻城》,我的第一感觉是好干净。我仿佛看到了,蔚蓝的天空下,有那么一群人在雪雾森林里看樱花漫天,让细碎的阳光在衣衫上起舞,淡淡的微笑……但故事并没有童话般那么美好,现实是残酷的,甜美的是梦,可是梦总会醒。卡索,是一位孤寂的王。
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伙伴之间的不信任,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读着,读着,铺天盖地的伤感袭上心头。每个人有着不同的追求,每个人有着相同的执着,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愿望,每个人为愿望的实现付出相同的代价,每个人有着不同的心思,每个人都有相同的哀思。而贯穿全文则是对自由的向往和浓重的爱。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卡索很幸福,见到了他所有他想见的人,可悲哀的是卡索一次也没有喊对方的名字,没能等到最后一刻。如果卡索再等一下,就等一下,那么释就会恢复前世的记忆了!我不甘,替卡索不甘。几百年的等待,几百年的执着,几百年的孤寂,换来的却是诀别。
世事难料,释希望成为火族的皇子,打破囚禁卡索的无形枷锁,为此,他杀了利落和岚裳,成为火族皇子之后,又杀了利落和岚裳的今生。然而,卡索,他最爱的哥哥也在他面前自尽。如同一场哭笑不得闹剧,到最后大家都一无所有。虽然他们都没有错。
这就是真实,这就是人心,这就是美丽又丑陋的世界,只是希望不要错过我爱和爱我的,只祈祷不要忘记那些为自己奋不顾身的人。至少,我还不是一无所有。小说《幻城》这本书告诉了我,珍惜眼前的美好。永远要比补救来得实际!
初识《青鸟》是在高中门口的书店里。和花花绿绿的辅导书一起买回了家。现在回想,动机可能是读个单子方便打折,也可能是它的封面干净整洁,一时喜欢。就是这样一本计划外的闲书,带回了我另一类的小欢喜。作者是比利时的剧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翻开扉页才发现竟然是一本童话,篇幅也不是很长,十章的内容让我翻来覆去的流连。
书中的主人公是伐木工人的两个孩子——十岁的哥哥棣棣和六岁的妹妹咪棣,他们拥有着人类可爱的美德——勇敢和善良,并代表人类去寻找象征幸福的青鸟,仙女蓓丽吕的女儿病了,只有代表幸福的青鸟才能让它痊愈,于是兄妹俩踏上了寻鸟的旅程。书中的奇妙王国色彩缤纷,有能让人见到已故亲人的回忆,藏着鬼怪,疾病和战争的夜宫,未来之国,光之神殿,墓地,甚至是由动物们共同审判人类罪行的森林领地。《青鸟》用最简单的通俗的语言描绘着最不可思议的瑰丽画卷,用最天马行空的故事传达最本真质朴的道理。
当孩子们行遍各地与青鸟失之交臂,棣棣和咪棣值得空手像仙女复命,醒来却发现只是南柯一梦,而邻居伯考托婆婆的女儿却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疾病,每日卧床不起,最后棣棣将自己的小鸽子送给了她。虽然这不是青鸟,但却是只“青鸟”,令病床上的小女孩获得了幸福。文末作者妻子的留言:只要我们经常怀着美好的无私的心愿,幸福是不难获得的,其实幸福就近在咫尺之间。在主人公寻找青鸟的旅途中,度过自我牺牲和给予他人,携带幸福的青鸟随之而来。一只普通的鸽子变换成令人惊讶的青色。童真的幻想令我不禁念道心念他人的幸福,自己的幸福也会降临。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究竟什么是幸福,幸福该如何寻找并拥有。很多人从生到死都没有享受过近在咫尺的幸福。幸福就是人类生存之后的最向往的精神领域,我们的生活会引导我们去追寻幸福的脚步。在充满生活向往寻觅的过程中不经意间,幸福就与我们相遇。用心灵寻找幸福,幸福就可能一直在我们身边。我衷心的希望,世间每个人都可以收到青鸟的祝福,幸福美满的度过自己的一生。
7.六年级下册语文第五单元作文插上科学的翅膀飞450字精选9篇